返回 第二十四章 没关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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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精灵一直穿过教堂,一路上无不有人对其躬身行礼,就算面对这么多谄媚、尊敬、狂热等等态度和面孔,他也只会像是个矜持的绅士一样回礼,那些自愿担当护士或医生的年轻亚人都愿意称其为老师,那些从他手下学习如何战斗和保护家人的壮年人都愿意拥护他为长老。

他沉默的穿行到教堂的钟楼下,双脚轻轻的踩在陈朽的阶梯上,小心的一直走到钟楼的顶层。

碳精灵推开大门,一阵带着浓郁血味的风从室内涌出,他没有嗅觉和恐惧,所以平静的绕过了面前正抱着一个垂死的猎人啃食的类人生物,径直走到了钟盘前,但在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停下了脚步。

因为钟盘前摆放着一把椅子,一把高背椅。

一个高挑的女人坐在那把高被椅上,她身后庞大的钟盘没有任何机械联动,也不是以十二个小时计算时间的,在碳精灵看来,这个更像是占星用的巨大星盘,但最初建造他的目的已经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一切的真相本可以在星空中找到,可这也被亚琛终年不散的烟雾完全阻挡。

“玛格丽特女士……”碳精灵缓缓跪在地上,他面前的就是他效忠的那位主人……

是的,她便是圣血贵族雅莎·玛格丽特。

这个女人的衣装有一种安雅的贵族气派,她头戴黑色的贵族三角帽,帽檐按当下风尚那样压得很低,三角帽上一只米白色的翼羽斜斜的朝外偏去。

脸颊两侧浓白的鬓发柔顺的垂下,后脑上留着细细的低麻花辫,长长的辫子末端一直垂到腰际,金色到接近苍白的发色让这个女人本就青白的脸色……更显得病态美了……

鬓发和帽檐压下的阴影让人看不出雅莎的喜怒,配上她病态的肤色,反而给人一种敬而远之的强大气场。

她穿着一件暗色的皮质大衣,硬质的披肩压在大衣的双肩上,大衣的高领围住了女人修长的脖子,大衣的边缘和开襟上刺着暗金色的花纹,百褶的蕾丝领结上缀着一只红色的圆润宝石,她喜欢将修长的双腿交叠在一起,棕褐的长筒靴底下沾着暗红色的染料。

是的,那是血迹。

“拉弥亚死了。”一根熄灭了的蜡烛被雅莎端放在包裹在厚实皮革的手里,在沉默片刻后又被这双手的主人插在身边小桌上的一只普通的烛台中,“去找回他的尸体。”

她看不出喜怒哀乐,像是在叙述一个事实,碳精灵不敢多问,他在地上朝自己的主人磕头,然后悄然退去。

……

在离开的时候,他看着那个类人生物,对方啃食的人类已经死透了,浓稠的血液从这有着人类面孔的怪物嘴里流出,染满了下半张脸。

那个怪物注意到了碳精灵的目光,于是回望过去,在视线碰撞的瞬间,怪物舔了舔嘴唇,嘴唇上的血没有舔掉,反而为此加重了不少。

“喀戎……”那怪物低沉的喘着气,说出了碳精灵的名字,他似乎有那么点智慧。

“夜安,科尔伯罗斯少爷。”喀戎不卑不亢的朝终于注意到他的类人怪物鞠躬,随后顺道在离开阁楼房间的时候轻轻阖上了大门。

“吱呀——”

大门悄悄扣上。

然而就在关上大门的那一刹那,整层阁楼都瞬间摇晃了一下!

喀戎瞬间十指就在门板上扣紧了,他无疑是被吓了一跳。

他明白自己的女主人愤怒了,她从来无法容忍任何一个手下的折损。

她从来都不可能接受和容忍。

……

第二天清晨,亚琛还未苏醒,清冷潮湿的雾气浮动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间,昨夜亚琛下了场小雨,雨水让这座城市泥泞的地方更加的泥泞,干净的地方也更加的干净。

蚀脑妖,或者说拉弥亚的尸体躺在巷子里,巷子的地上都是湿润的泥巴,这具本来就很滑腻的尸体早早就陷进了泥里,老鼠光顾过了尸体,上面密密麻麻的细小齿痕切开了被泥水泡的发肿的尸体。

只不过它们无福享用这场大餐。

它们都死了。

碳精灵喀戎无声的出现在了巷口,他用粗布包住脚,脚下踩着湿泥踱步而来。狭小的巷子两边都是倒伏的老鼠尸体,数量多的仿佛是把所有的老鼠都集中到了这儿,然后用力吓死掉它们。

喀戎走到拉弥亚身边,用长杖翻开它趴在地上的尸体,然后伸手抹掉拉弥亚胸前的泥巴,露出胸口那个触目惊心的伤口。

他用自己碳组成的指头在这处致命伤上抹了一把,一些灰烬洒落在上面,随后他念了些不知名的咒语,再洒上一把香灰,伤口上的香灰就凝聚成了一个符文的样子,这是一只朝四方深处八个尖角的八芒星,喀戎知道这是杀死自己同伴的符文。

一个亚述符文。

他用自己一只手把拉弥亚从泥里刨了出来,然后将对方整具尸体都扛在肩上。他并不知道拉弥亚远离女士是要做什么,但肯定是为了女士的命令,再判断周围老鼠不知名的死因……

喀戎一手扶住肩上扛着的尸体,一手抓着长杖在泥地上敲了敲。

一条诡异的形象在巷子中凭空浮现,那是一条形如猎犬的怪物,但它本身是不规则的,狭长的头颅上一张四瓣的大嘴一直咧到后脑,八只猩红的眼睛占据了从鼻梁到耳骨的位置,灰蓝色的舌头在四瓣嘴中滑溜的吞吐着,紫灰色的躯体活灵活现,它偶尔会张开自己的口器,拿人手似的前爪抓挠自己的下巴。

然而在这个影像即将成型的下一刻,这条形似狗的生物忽然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它的八只眼睛疯狂的不规则的转动着,喀戎知道对方感觉到自己在窥探它的本身。

“拜伦维斯猎犬……”他嗤笑了一下,语气中带着无限的鄙夷和厌恶。

挥舞长杖杖头,那狗本来还想在影像消失前嚎一嗓子,可刚要发出的叫声却在影像骤然消失的瞬间戛然而止。

没人愿意听拜伦维斯猎犬乱叫,乱叫的狗不仅烦人,还会为人带来数之不尽的麻烦。

喀戎带着自己的朋友离开了巷子,他知道杀死拉弥亚的是谁了。

拜伦维斯……

他念着这个罪恶、扭曲、亵渎到无以复加的名字。

……

亚琛市市中心作为下城和上城的缓冲地区,虽然宽阔的街道不及上城那样干净整洁,但也要比下城繁华上数倍,街上人头攒动的景象也是这座城市生命力的最好体现方式。

这里有亚琛最受人光顾的歌剧院、最忙碌的集市、最古雅的博物馆和最著名的工业技术学院。

没什么复杂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歌剧院的女演员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要在舞台和床上为人服务、集市的老板每个月甚至每个星期都要向黑帮或工坊上缴保护费、优雅的博物馆里总是少不了走私犯们喜闻乐见的那些有关倒卖古董的生意。

至于工业技术学院?

它前身是一所具有古典风格的神学院,在教会收束对世俗的干涉之后这所神学院中的圣职者和修士一流的人物也大多散去。

在此之后这里就成为了学者们聚集的场所,第一台蒸汽机就是在这个灰暗肃穆的学院里发出了自己第一声轰鸣。

莉莉丝就读于这样的学院,她早就因为生活抛弃了自己对艺术的热爱,她知道艺术不能为博伦朗家族做出什么贡献,虽然很反感父亲强制让自己去就读机械学,但是她内心中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正确的选择。

无他,家族需要她。

所以她连爱情都不能自已。

莉莉丝穿着黑色的束腰长裙,长裙的裙摆刚及脚踝,她脚上蹬着高邦小皮靴,一尘不染的衬衫上纺上了繁复的蕾丝。莉莉丝戴着顶和裙子同色的贝雷帽,柔顺的淡金长发披散在肩上。

她有些犹豫和惶恐的站在街头的一盏路灯下,虽说昨天晚上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可是自己还是要赴约……所以她手里拎的手提包里放了把匕首,以防不测。

她今天是被人约出来的,那是她以前的一位同学,他是一个性格开朗洒脱的人,算是莉莉丝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吧?

“嘿,莉莉丝!”莉莉丝听到有人喊自己,于是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西服的青年正大步朝她跑过来,脸上挂着兴奋的笑容。

或许是因为他跑太快了的缘故,他必须按住自己的帽子才防止那顶高帽子掉到地上。

那年轻人微微喘着气:“我还以为你不来了!”他声音有点大,大大的眼睛里闪着光,莉莉丝看到他的时候就忍不住笑了。

“我怎么会不来啊,约翰少爷?”莉莉丝用挑逗的语气插着腰说道,两个人在街上就这样欢快的笑了起来。

怎么说呢?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和他在一起总会很快乐,就连昨晚一直笼罩自己的阴影都忽然消散不见。

约翰是一家商会会长的儿子,他在莉莉丝还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她,两人的关系一直都很好,就是年纪轻轻的约翰开始担负自己父亲将要传下的责任、开始不定期外出后,两人依旧保持着紧密的书信来往。

两人的关系,甚至要比哥顿和莉莉丝这对兄妹还要亲密。

说道哥顿……

莉莉丝的神色还是微微暗了下来,但脸上笑容依旧。

哥顿今天知道她并不是来学校上学的,但无论如何都安排了几名信得过的猎人和手下过来暗中保护莉莉丝,昨晚莉莉丝差点被人猥亵的事情刺激到了哥顿,有人说哥顿·博伦朗将会在自己的地盘上搅出一番狂风暴雨。

莉莉丝肯定害怕昨晚的事情再次发生,但她知道哥顿只要有个脑子就会派出手下保护自己,尤其是在人群里看到了博伦朗的家臣后,莉莉丝不安的心彻底放了下来。

和约翰上了一辆二人马车之后,她看着窗外后退的街景,攒动的人头,来往的马车,同时听着约翰倾诉最近的趣闻,她脸上挂着微笑,心道:

没关系,今天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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