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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七章盛年芳华之埋伏横祸

赛城墙站在人群外面,听着场子里青衣女子口齿伶俐,语气坦然,便知道是个有些来历的老江湖。原来他对这些江湖人不屑一顾,一般瞟一眼就离开。

可是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那么一股劲儿,这劲儿像是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如同磁石一样强烈的吸引着他,让他的脚步移不开挪不动,脑袋也晕晕乎乎地似睡似醒,他竟然呆呆地站在那儿看起来女子的把式。

随同他的茅三还以为他又看上了这个江湖女子,巴巴结结地守在身边小心地伺候着。老范和女儿一开始觉得无聊,后来渐渐地被那女子吸引住了,因为那女子表演得实在太精彩了。

金剪刀拉开了架势,舞动起来手中的宝剑,一招一式、踢腿下腰都是那么的到位。宝剑在她手中,随着她闪腾挪动,一会儿伸展,一会儿收敛,越来越快,像是舞起来的一条白绸子。

白绸子上下左右飘舞飞动,越舞动越快,越舞越灵动,渐渐地,缠绕成了一个白色的圆团儿,那圆团儿在地上飞速地滚动着,曳动的风声在围观者的耳边呼呼作响。

人们都屏住了呼吸,睁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地上的那如同雷电似的白团儿,完全忘记了白团里包裹的是一个青衣女子。

更为奇绝的是,渐渐地,白团上面似乎开了一个口子,冒出了丝丝缕缕地红色烟雾。那红色的烟雾升腾起来,在那白色的圆团上面凝聚,白里透红,最后滚成了一个红白相间的圆团儿。

两个团儿一上一下,中间似连非连,电光火石般的滚动着。上面的那个圆团儿慢慢地变得白多红少,红色又渐渐地消褪,也成了一个更大的纯白的团儿.......

人群里不知是谁首先反应过来,如梦初醒似的高声叫好,使劲儿的鼓着巴掌,顿时人群沸腾起来,所有人都跟着鼓掌,掌声如风,连茅三和小月都忍不住拍着巴掌叫起好来。

正当群情激昂的时候,白色的圆团儿唰地停住了滚动,顿时破裂开来,出现在地面上的,是手持宝剑的青衣女子,青衣女子的肩上站立着一个女孩儿。

女孩儿一身红衣,身轻如燕,手里也握着一把宝剑,一个金鸡独立,一个白鹤亮翅。谁都不知道女孩儿在哪里藏身的,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进入青衣女子身边的,更不知道她是怎么和青衣女子舞动着一起的。

人群喧闹起来,许多人大把大把地往两个女人身边扔着铜钱,红衣女孩儿从青衣女子的身上跳下来,一边向众人鞠躬致谢,一边撩起衣裙的一角捡拾地上的铜钱。

“各位好心人,多谢捧场!我们母女俩相依为命,一路风餐露宿,千辛万苦地来到这德州地界,今日一会,真是大开眼界!不愧为德州,厚德之州,对我们娘儿俩照顾有加,为了报答各位的大恩大德,我们明日再来给各位献上更绝的杂技表演”

青衣女子一边道谢一边行礼,她的女儿衣襟里已经收到了不少的铜钱,还有不多的散碎银子。

人群渐渐散去,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人却迟迟没有离开,只见他静静地候在原地,老人身穿冰蓝色锦袍,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腰间一条金色腰带,腿上一双黑色靴子,靴子侧面还镶着鸡蛋大小的一块佩玉。

再看这老者的面相,斜飞英挺的长眉,眉毛长得又长又浓,细长而又蕴藏着锐利的黑色眼眸,薄削轻抿的嘴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他宛如黑夜中的鹰隼,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整个人的周围似乎笼罩这一种王者的光环。

这老人的注意力在红衣女孩的身上,仔细看这女孩,正是豆蔻年华,娉娉袅袅,清新鲜嫩。白里透红的小脸蛋儿如同初绽放的花瓣儿,水光盈盈的大眼睛顾盼有情,红润润的小嘴唇儿,嫩生生地似乎散发着香甜,一身红衣鲜亮照人,含羞带嗔,别有情趣,好一个风情万种的小女子。

等人群完全散去,母女俩正要收拾行头离开,这老人从袖子里摸出两锭五两的纹银,举在手中,走向母女俩。

“二位女侠功夫好生了得,在下实在佩服,这十两银子赏给二位!”

青衣女子看看老者,又看看他手里的银子,簇新而光亮,她和女儿互相对望了一眼,然后抱拳行礼道:“不不......大人,您给的太多了,小女子承受不起......”

那老者不慌不忙地说:“二位女侠技艺超群,美轮美奂,令人见识大增,凭二位的功夫当值得这些银子!”

青衣女子摇摇手,“大人您错抬了,我们母女乃粗陋之人,干粗陋之活,吃粗陋之食,过粗陋人生,故而,消受不起这么多的银子!告辞了!”

说完,青衣女子拉着女儿快步地消失在街道上。

老人的眼光死死地盯着母女俩,然后对着身后跟着的几个人一挥手,那几个人穿着统一颜色的服装,毕恭毕敬地跟在老者身后,见老者一挥手,他们快速地一哄而散,悄悄地跟在母女俩的身后。

老人的嘴角露出不显著的微笑,他一直盯着那个女孩。

赛城墙看着这个人,他不是别人,正是金克木,一个了不起的风云人物,他办的事情从来都是大事情。这次从遥远的京城来到德州,不知所为何事?

金克木,他也是皇族爱新觉罗氏,祖上是系黄带子的宗室亲王,不知道后来怎么就没落了,没落后的皇室宗亲生存的压力比一般人显得更大,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没有一技之长,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会逛街遛鸟,衣食住行的压力都是靠典当变卖祖上留下俩的家产,很快,家里的东西都被拿去典当了,连王府大院也卖了。听说他最穷的时候竟然手心朝上当了乞丐。

即便如此,他仍然保留着王爷的骄傲,死活保留着一套王爷的服装行头,即使穷死,走到哪里也把自己王爷的头衔挂在嘴边。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按说亲王再穷、再衰败,身上的衣着也是不能寒碜的。

三十岁那一年,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脑子开了巧,决心经营人生了,虽然说,晚是晚了点,但皇族就是皇族,更何况眼下还是大清朝,他的亲友近脉都还掌管着天下,金克木则是摘了瓜不拉秧,倒了树不倒架。

金克木的活动能力真的很强。于上,他极力巴结;于下,他多方笼络。苦心孤诣地经营了近乎二十年的人生。

穷则变,变则通,渐渐地,他也真的富裕了起来,认识的人越来越多,找他办事的人也越来越多。

“树挪死人挪活”渐渐地,原本被典当走的宅院也赎回来了,家里的家具摆设也全部到位了,古董书画也添置上了,花花草草也枝繁叶茂了。

眼下,他虽不像孟尝君那样,有富可敌国的财力,但是,却有不逊色孟尝君那样的关系网。天南海北,三教九流,只要是出来混江湖的,很容易就能听到他金克木的名字,谁有什么困难,找到金克木,一般都能度过难关。

这不,连皇上也隔三叉五地找他办点自己私人的小事。

赛城墙和他是有交情的,况且,眼下正有急着要处理掉的两个麻烦。先不管他金克木能不能帮上忙,攀攀交情总是没错的。

想到这里,赛城墙急忙走过去,主动先和金克木打了招呼,一边作揖,一边陪着笑脸,“哎呀!木王爷啊!真的是您,您这是从哪里来啊?去岁一别可是许久不见了啊!”

金克木循着声音,看见了赛城墙,眼前一亮,这个胶州知府的公子哥,可没少给自己孝敬银子。用现在的话说,那就是关系户里面的大户,山东境内的提款机。

金克木连忙讪笑着抱拳道,“成公子!久违久违!”

赛城墙也赶紧还礼,外加一个深深地弯腰鞠躬,“木王爷从京城来到我们山东境内,实在是晚辈的福气啊!今儿得见,晚辈如沐春风,晚辈想请木王爷到酒楼里吃顿薄酒,不知木王爷是否赏脸?"

木王爷稍一犹豫,笑着道,“多谢成公子美意,我已经吃过午饭了!”

这是一般王爷们该端的架子,不要觉得你给我送了几个臭钱,我就可以轻易跟你一起吃饭,你还不够档次!

“哎呀!是晚辈的罪过,没有及时迎接王爷大驾,要不,这样可好?请老爷赏光,去茶楼里喝茶听曲儿怎么样?”

如同给骏马梳理鬃毛,顺着方向才能让对方听从。金克木莞尔一笑,“如此多谢成公子了!”

赛城墙朝茅三招招手,“过来!”

茅三踱着碎步走来。

赛城墙道,“这是木王爷,快快磕头!”

茅三连忙跪下,“小的给木王爷请安!”

金克木点点头。

赛城墙道,“好了!这里没有你什么事儿了,你带着他们随便逛逛,午后申时在铁槛寺碰面”

茅三连连点头,“好的!好的!”

于是站起身带着老范和小月先走了。

金克木远远地望着范小月,从上到下打量了半天,那神情里似乎在比较和思索着什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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