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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三章快意江湖之脱下战袍

“知我者大哥也!只是......”李顺抱拳。

“没找到你要找的人?”赵新光比李顺大了七八岁,喜欢说话一针见血。

“是的!今天这个仇我报得窝窝囊囊,兄弟心里就像喝了一碗汤,觉得味道还不错,刚想盛第二碗的时候就没了一样!”李顺也直来直去。

“天上的云彩只需要那么一点儿来点缀天空就可以,若是太多太厚,会变成乌云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得不到的,只要你意志够坚决。抓住当下吧!别再让机会从掌心里悄悄地溜走,先把这院子烧了,让你解解恨!”

“大哥的意思兄弟明白,这也许就是命中注定的!行!目前能做点什么就做点什么吧!”李顺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烟火帮的人呢?还等什么,快点烧啊!

义和团里分工明确,为了抢劫后毁尸灭迹的需要,他们往往要烧得一点不剩,因此专门成立了负责放火的团队,起名为“烟火队”,这一手是最厉害的,也是让人最痛恨的,所以说义和团最后没能在历史上留下好名声原因就在这里,行事作风和土匪一样。

烟火队潜入院子里,将能够点着的物品率先点燃,比如衣物被子,纸张布帘等。很快火借风势,烧到了窗棂,火苗舔着廊柱子,渐渐地,整个刘府就成了一片火海。

镖局的人正在与义和团奋勇厮杀,镖头眼见自己人不是义和团的对手,跳出圈外,和一个手下商量,“他们人太多,势太众,我们也该抽身回撤呢!无论如何,保命要紧!”

“但又不能折了面子和底气呀!”

只得负隅顽抗。

正抵抗间,忽见刘府里一片火海,心想时机正好,于是大喊一声,“兄弟们!快撤,快去救火!快去救人!”

镖局的黑衣们边打边撤,片刻功夫,能跑得动的人渐渐地全部跑走了,七八个老弱之人惨烈地死在义和团的刀下。

一般土匪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放火后迅速撤离现场,大火作为掩护,他们的车上装满了金银财宝,装满了梦寐以求的枪支。火把照亮了一双双贪婪的眼睛,但是盗亦有道,赵新光让十大首领亲自押运宝物,骑兵在前面开道,自己骑马跟随,步兵在后面断后。

马蹄声,车轮声,鞭子声,一片浩浩荡荡的人群在胶州的大街上喧哗了半天方才安宁。

出城又望着青岛方向前进了一百里路左右,来到了一个叫上马村的地方,这是一个小的几乎可以忽略的小村子,村子后面有一大块空地,纪英红带领接应的人马在这里等候。天色已经微微亮,太阳迫不及待的驱走地平线上的黑暗,将光芒洒向人间。纪英红等了半夜,中间只敢迷瞪一会儿。

一声乌鸦的鸣叫,惊得她咯噔一下醒了过来,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呼出一口夜晚的陈旧之气,她发现,呼出去的气体已经可以变成白气了。

“哦!天冷了!”转头看看,两百个兄弟都还在睡觉,于是找了一片灌木丛隐身小便了一下,虽说是个女人,她自己很少把自己当成女人,除了每个月来月事的那几天。

等待一个人的滋味是难受的,更何况等的是一支部队,更何况这支部队里有她的心爱之人。她骑上马,来到大路的尽头瞭望。什么也看不到,等了半天,正着急时,远远地似乎黑压压的一片人群涌过来了。

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那些输赢得失于她来讲并不重要,她心里重要的是李顺那个男人,一会看不见他,感觉全世界都不真实。她就立在原地等候,直到那群人马越来越近,直到为首的一群骑兵的脸都能看清轮廓了,才打马回身去叫醒自己带领的兄弟们。

“起来了!起来了!掌门已经回来了!”两百个兄弟早就听到了马蹄奔腾的声音,都满脸期望地伸长了脖子。

“全天下,只有我们义和团的日子是最好过的,朝廷罩着我们,老百姓不敢惹我们,我敢肯定,这次掌门和李军师出面,我们又发大财了!”

“是啊!要我说,李军师这个人本事大,心肠好,你看他,遇上大事,他从来都是说‘兄弟们!跟我冲!’从来不会像掌门那样,喊一句‘兄弟们!给我冲!’多仗义啊!总是和我们同生共死,跟着这样的军师,我踏实!”

纪英红听着两个坛主这样评价李顺,心里那个美滋滋啊!感觉像泉水一样汩汩地向外冒。心里说“你们等着!很快他就是我的男人!”

人群近了,骑兵们左右开弓,一字儿排开,中间留出一条宽路,十个首领赶着马车停在路中央,为首的马车上是六个大箱子,还有一方大金盒子,接下来的五辆马车分别装着粮食,家具,布匹,高粱酒,还有食用油,满载而归,收获空前啊!后面正是赵掌门和李顺!大庆骑着马跟在李顺后面,抢来这么多财物,所有人没有战死一个兄弟!这真是太顺利了!

会师的兄弟们一阵欢呼,久久没有平息。

“掌门威武!”

“军师机智!”

太阳已经出来,拳徒们尽情地欢笑,尽情的议论,步兵们跑了很远的路,这会儿一屁股坐在地上,死猪一样的一动不动,但嘴里依然满足地骂上几句“娘的!累死了!好在没有白受累,等下银子也能分不少!”

朝霞映照下,这是一幅喜庆胜利的场面,赵掌门扬起他四十岁的脸庞,深深地笑意让眼角堆起了皱纹。

纪英红看着李顺,眼珠儿再也挪不开了,那骑在马背上高大的身影和英俊的脸庞,那落落寡欢的表情,那目空一切的迷茫,纪英红越看越喜欢,恨不得立即冲上前去紧紧地抱住他。

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大侠,每个中国女子都曾经想嫁给一个大侠,他们心中的大侠出身贫寒,星眉剑目,潇洒倜傥,视金钱如粪土,不求名利,路遇不平一声吼,江湖中人人敬仰,他可以为了自己爱的女人去杀死另一个挡路的男人,对心爱的女人不离不弃,从一而终,给心爱的女人一个坚实的肩膀。

李顺就是纪英红心里的这位大侠。

她走过去,对他喊,“你下来!我把你的右胳膊的脱臼装回去!”

李顺平静地瞟了她一眼,视线没有在她的脸上哪怕只有一秒钟的停留,表情里全是厌恶和冷漠,好像没有听见她说话一样。连李顺身边的大庆也不再理睬纪英红。

纪英红的火爆脾气一下子被激发了,满脸通红,双手叉腰,眼中泪光点点,“我说!李军师,我给你说话呢!你干嘛不理我?你怎么就不懂人家的一片苦心呢?”

赵新光看着纪英红,他的表情很复杂,眉头紧紧地拧在一起。

李顺高声道“赵大哥!可否借一步说话?”

赵新光和李顺骑马并肩走向了远方,大庆远远地跟着后面,朝阳的霞光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马蹄声也渐渐听不见,三个人的身影变得越来越小。

不知怎么地,纪英红心中突然涌起一阵不良的预感,都说女人的第六感无比准确,这一次,她的预感完全应验了,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见过李顺这个让她心生遐想的男人。

“大哥,兄弟我要走了,不要问我为什么,好吗?天涯海角兄弟不能再陪你了!”李顺的眼圈红红地。

“为什么啊?大哥对你不好吗?”赵新光似乎早有预感。

“绝对不是!大哥与我有救命之恩,兄弟没齿难忘,可是你知道,兄弟我有未了的心愿,背叛我的女人和我牵挂的女人都在这胶州城里,我的另一个救命恩人也在这胶州城里,我想,我不能就这样跟着你走了,等我把这些事情了结了,我也该回老家去了,家里有老父老母,还有一个幼小的儿子寄养在别人家里......."

“不必再说下去了,我都懂了!纪英红实在爱错了人!你为了躲避她也不需要这样吧?给她说清楚就是!”赵新光还想挽留。

“真的不是因为她!大哥不要误会!兄弟去意已决!大哥待我恩重如山,日后有用得着兄弟的地方就到我的老家来找我,大庆是我的兄弟,我们兄弟俩生死相依,所以,这次我也要带他一起走!还望赵大哥多多包涵!”

赵新光回头望望大庆,“你俩这一走,我就少了左膀右臂了,唉!是我赵新光莫大的损失啊!”一声长长的叹息化成一团白气萦绕在脸庞。

大庆从怀里掏出一个蓝色棉布包着这包袱,“掌门,这个是一年来我们团里收入支出的账目明细,全在这里了,现在您交还给您,大庆承蒙掌门的抬爱,大恩大德日后有机会必定报答!”说着将蓝色小包袱举过头顶,

赵新光的慢慢地接过包袱,“你们都走了,哥哥我也觉得没劲了,哪一天,哥哥我也把这队伍解散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手里有了银子,都回去成家立业吧!”声音里全是疲惫。

李顺和大庆又脱下身上的甲胄和头盔,叠在一起,由李顺交到掌门的手里。

纪英红远远地看见两人开始脱甲胄,口中大叫一声。“不好了!”赶紧拉过战马,霍的一下跳上马背,手里的马鞭在马屁股上狠狠地抽了两下,枣红大马如同离弦的箭,撒开蹄子一跑好几十米远,把骑在上面的纪英红甩了一个东倒西歪。

“你娘的,你要哪里去?你敢撇下老娘远走高飞吗?你休想!你休息!老娘会杀了你的!”说着说着眼泪模糊了视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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