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7节:众人垂涎祸难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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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个叫李廷枢的吴江人,在顺治年间中了进士,被任命为浙江的粮道。因为贪赃而与时任归安县县令的吴之荣互相揭发,双双被判处绞刑,在监狱里呆了六年。没想到顺治十六年朝廷一纸大赦的诏书,两个人一起被放了出来。经过六年共同的监狱生活,这二人反而成了好朋友,而且互相联姻。李廷枢曾经做过现任湖州知府陈永命的主考,听説有人告发庄廷鑨,也赶紧买了此书一部,急急地赶到知府的衙门里,对陈永命説:"你赶紧调查此事,等庄家贿赂的钱财一到,我与你共享吧。"谁知这回庄允城又抢先得到消息,他立刻给陈永命送去了数千两白银,陈永命一见白花花的银子,立马把他的老师抛在脑后,打算独吞这笔钱财。陈同时下令追回《明史辑略》的书板,全部劈毁完事。而李廷枢却分文未得,一气之下,他将这书转给了亲家吴之荣,希望他能有所收获。

《明史辑略》中到底写了些什么?为什么所有的人都对它这么感兴趣?

由于此书的原刻本已经在案发后被全部销毁,只剩下三册传抄的残本。195年由商务印书馆收入《四部丛刊》中出版。从现存的情况来看,其中违逆忌讳的文字,大约有以下几种:

一、直呼清朝皇帝先祖的名字,不加尊称。比如,对于努尔哈赤的父亲,清朝追封为显祖宣皇帝,而庄廷鑨书中直呼其名——"他失".仅此一项,已经构成了大不敬的死罪。

二、对于努尔哈赤在辽东的崛起,清朝的官方记载都赞美为"龙兴",而庄廷鑨这里却説成是"滋患",还称清朝的先祖和清朝的官兵为"贼"为"夷".

三、对于明朝与当时尚在关外的后金之间的战争,完全站在明朝的一边,对于明的战败,从惋惜到悲凄,淋漓尽致,跃然纸上,而对清朝前身后金的失败则喜形于色。这样明显的倾向性必然招来大祸。

吴之荣是旗人出身,自然十分清楚满洲人的忌讳。但他开始也不过是想借此向庄家敲诈勒索些钱财,并没有想将事情闹大。

只是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

在庄允城这个有钱有势的大商人看来,吴之荣不过是个想敲诈勒索的无赖。所以,对他的登门拜访,庄允城置之不理。吴之荣见勒索不成,就向浙江将军、满洲人柯奎告状,根据范骧的儿子范韩在《范氏记私史事》中的回忆,吴之荣对柯奎説:"庄氏巨富可扰。"实际上是以庄家的巨额财产来引诱柯奎,以为庄允城必定向柯奎行贿,自己也能分到一些。不出所料,庄允城果然向柯奎送了许多厚礼。可柯奎并没有与吴之荣分享的意思。他把原书掷还吴之荣,还説:"我系武职衙门,书籍的事情不归我管。"不受理此事。吴之荣没有办法,只好厚着脸皮重上庄家,提出只要庄允城给他些银两,让他挽回面子,事情就可以解决。只是这庄允城有柯奎做后台,也觉得吴之荣实在可恶,反而向当地守道控告吴之荣勒索。本地守道早就被庄买通,于是立即派兵将他押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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