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二章 阴云笼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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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死网破?”薛闻之不屑地冷笑,“对付你这个死胖子,还到不了那种程度。”

暮云眼见洪元庆是打算反抗到底了,便也拔出腰刀,打算包抄过去。

薛闻之却突然拦住暮云:“小爷我从战场上回来之后就一直没能碰血了,今天就交给我。”

暮云说道:“薛大哥,他交给官府审判好了,抓活的。”薛闻之的身手暮云是知道的,他倒是不担心薛闻之应付不过来。

薛闻之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他把雁翎刀轻轻抗在肩头,带着挑衅的微笑信步朝着洪元庆走过去。

洪元庆见得眼前两名军士丝毫没有放过他的意思,狭小的眼睛中凶光闪烁,口中大叫道:“两个毛头小子!竟敢小看洪爷爷?”

薛闻之脚步没有丝毫停顿,他的口中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挑衅之意愈甚。

洪元庆虽然气恼,但是这个时候却冷静下来。他是习武之人,自然知晓越到生死关头,应当越发冷静。

如果让自己以一敌二,洪元庆自然选择扭头就跑,他没把握这两名年轻明军的身手如何,但是面对两个方向的夹击,洪元庆还自认为没那个能耐。但是看样子,眼前的这名明军显然选择了单打独斗,这对洪元庆来说无异于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只要自己能够逐个击破,洪元庆便觉得那么或许自己还有转机。两个小姐是不能留了,到时候把一切都赖在两个明军身上,自己也就不用亡命天涯。

这一切的前提是,自己能够杀死这名把刀抗在肩头的明军。

洪元庆选择先发制人。自己虽然身体肥胖,欠缺灵动。但是肥胖也有着肥胖的好处,庞大的身躯一旦冲撞起来,带着巨大的惯性,声势惊人,普通人绝不敢直面其锋。

眼前的明军看起来精壮但并不魁梧,他也定然不敢硬接自己这一招。这样的话,自己便有了机会。

洪元庆大叫着冲了过去,手中的钢刀寒芒闪动。他故意把脚步踏得很沉重,不仅仅是为了壮大声势,同时也是为了让自己步伐稳健,重心下沉。

眼前的明军果然侧过身子避让,洪元庆嘴角翘起一丝得意的阴笑。

他的脚步并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而是仍然朝着前冲,他的真正目标,是远处的那名少年总旗官。

其实洪元庆早已看出,那名自称暮云的少年总旗左臂不够灵活,面对这样的对手,洪元庆的把握更大一些。两个明军中先死了一个,洪元庆便再无后顾之忧。

一道寒芒宛如白虹贯日,一闪即逝。

洪元庆心中便开始后悔,他知道那名叫做薛闻之的军士出刀了。

这一刀快到让他根本无法捕捉,但是洪元庆却也能够大致猜出,那个名叫薛闻之的军士是从下往上撩出这一刀的。

他曾记得自己的师父跟自己分析过战场上的武艺跟江湖上的武艺之间的区别。

江湖上的武艺较为细致,可以看做是一种搏杀的艺术,往往迅速而凌厉,求的是快速分出生死。这样面对的情况往往是一对一的搏杀,各种刁钻阴狠的招式无所不用,整个人的全部精力往往集中在数招之中。

而战场上的武艺则不同,你不仅要常常面对一人对战多人的情况,还会出现你杀了一个敌人,又有一个敌人来跟你迎战,不停地厮杀下去。所以虽然战场上的招式大开大合,但最核心的,是要用尽一切办法保存体力,否则战场上一旦体力耗尽,就只有死路一条。

洪元庆的师父也曾说过,战场上的高手砍人不会高举大刀往下劈,这样做往往最废体力,一个人这样砍不了几十下,就会双手发软,只有没有经验的新兵才会选择这种方法。而真正的战场高手,用刀往往是从下向上砍,这种招式有效而省力。它来自于骑兵的战式,精锐的骑士出刀往往只是用力保证刀的准确,而不用在刀上发力。因为单凭胯下战马奔驰冲击的惯性,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破开敌人的铠甲。

洪元庆便也明白过来,薛闻之才是一名真正的高手,自己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是自己所犯的最大错误。

清晨湿冷的空气不断从腹部到胸腔灌入,这让洪元庆一阵发颤,相反的是大腿和腰间流淌着一片湿热,不知道流淌着的是自己的内脏还是鲜血,他不敢低头看。

浑身止不住地发软,洪元庆脚下一轻,便栽倒在地。意识在不断变得模糊,洪元庆此时的心中只有无限的懊恼和悔恨……

看着洪元庆就这样死去,暮云忍不住说道:“我不是说了,这家伙交给官府审判,要抓活得!你怎么就杀了他?”

薛闻之把雁翎刀放在左手袖子上擦去血液,然后缓缓插如鞘中,最后才说:“暮云啊,这刀剑无眼,一旦动起手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谁又能撒得住手呢?”

看着薛闻之眼中的凶戾和嗜血,暮云忍不住深深皱起眉头。

剩下的事情,已经不需要暮云操心。苏灵和苏韵两人在向暮云二人表达了谢意之后,便驾着马车朝着清风镇赶去,对于自幼便以四处奔波的商队为家的两人,驾车这种事情自然难不倒她们。

待得她们去到清风镇,报了官,自然会有官府的人来处理这里的一切。这里的案子一切都已经弄清,暮云还修书一封讲述了大致的经过,再加上苏家两位小姐作证,想来县衙的凌知县处理起来并不会含糊。

于是暮云和薛闻之两人便继续上路,朝着临安而去。

这里的一切罪恶都将随着晨雾的散去而消失,苏家的商队之中不过是一群被命运摆布的可怜人,虽然结局并不完美,但是也起码不是那么绝望。

在路途的前方,暮云仿佛看见了被迷云所笼罩的前景,魏弘逸一行人比自己踏入其中早了两天,不知道他们所面对的又会是什么。

不详的感觉始终萦绕在暮云心头,他并非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也不是一个心怀天下舍生取义的圣人,他只是一个试图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普通人。

由于早晨的耽搁,虽然两人马不停蹄,但是当夜幕来临时,他们还是没能按照预计来到临安。虽然此地距离临安已经不远,但是这个时候城门早已关闭,即便两人趁夜赶路也进不了城。

他们只能在一家驿馆住下,等待着第二天一早直奔临安。

驿馆的大厅中点着篝火,一只处理好的羊穿在铁钩上慢慢转动,在火舌的舔动之下,焦皮油亮,滋滋作响,一股香味随之散发开来。

厅中旅人不少,有参加府试的书生,有带着货物的商旅,也有携带利刃的江湖人士,还有身怀公务的差役。

附近的村落中有村民背着盛装桃子的背篓前来贩卖,看着他们走这一趟夜路实在辛苦,暮云便花钱买了一些。

驿卒边烤着羊边跟大家说些临安城中最近发生的趣事,这些故事往往也最能吸引驿馆中的旅人。他们花些钱向驿卒分些羊肉,一边吃着烤羊一边聆听,不时被驿卒逗得哈哈大笑,然而当驿卒说道一件事的时候,却又让众人面色凝重若在沉思:

“最近发生的最大的事情,莫过于安南使臣离奇死亡。这要从九日前说起,出使大明的安南使臣停宿临安东面的玉弓山庄,结果却突然浑身冒火,转瞬之间就被烧成焦炭。没有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许多人都传闻是玉弓山庄中闹了山鬼,这件事情直接导致了附近的军队进城征兵征粮。看样子啊,用不了多久,大明和安南恐怕还得再打一仗了……”

暮云的心情也开始变得沉重,他终于也知道了最近临安发生的大事,同时也猜到了自己这一行的最终目的。

“薛大哥,”他说道,“你回去吧,这件事不该把你牵扯其中。”

薛闻之撕咬着羊肉,含糊地说道:“你当小爷说话是放屁?小爷都说了要帮你,就一定会帮到底!”

暮云摇了摇头:“下次有机会的话,再请你帮忙好了。”

薛闻之放下羊肉,抓了一个桃子啃了一嘴,说道:“不是我说,暮云你最缺的就是一股狠辣劲。所以有小爷我在,可以弥补你的这一点,这样也才会让你能成事的机会增加不少。”

暮云听到此处有些不太高兴:“就像今早你杀死洪元庆一样?”

薛闻之吐出了一粒桃核,答非所问:“还记得当年在交阯山谷中的斐百户吗?小爷我虽然跟那种家伙对不上眼,但是我也不得不说,暮云有时候你还得学学他的果断。”

“我钦佩他,但是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他那种人。每个人活着的方式不同,我只会按照自己意愿来活,不会为了钻营或者成功而改变自己。”

薛闻之目瞪口呆:“奶奶的!你这话说道小爷心坎里面去了!小爷我虽然讲不出这种道理,但是其实也是这种意思。”

暮云无奈地说道:“你这叫做不负责任的任性,所以当初在交阯的时候那么多人才会想要杀你,也所以会导致了你前段日子身陷地牢。”

“随你怎么说,小爷我就是这个样子变不了了。你想赶小爷走,小爷我偏不走!”

暮云晒然失笑,他站起身来,走到驿馆外面。

夜穹黑得没有一丝星光,风很大,驿站的旗子在夜风中猎猎作响。在这雨季之中,大雨随时回来,听来往的旅人说,临安北地已经是大雨连日,泛滥成灾。想来要不了多久,暴雨和灾民也将蔓延至此。

与天灾相比,人祸更让人恐惧。战争的阴影已经笼罩在了大明西南,暮云实在不愿再回到战场,尽管这是他的职责。

只盼这阴影早日散开,晴空重新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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