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九十三章 疾行的脚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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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好汉走后,我们最后一排安静了许多。

当然,这种安静和刘好汉的辍学没有直接的关系。

时候到了,忽然就起状态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状态,比预想的,起得要快一些。

王千宝手游玩乏了,不怎么沉迷了,他的那个“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进入备考阶段,初赛时间是十月份的第二个周末,他们的竞赛班培训也由每周两节课增加到了三节。

有件看起来蛮有意义的事可以认真去做,为之付出,为之坚持,是种蛮不错的感觉。

旭哥坐得无聊,日常睡个三五节课,实在睡饱了睡吐了,会看一点书。

睡的越来越少,看书越来越多。

爱上学习这件事,对我们而言有一点匪夷所思。

有时候太静了,心情会突然很不好,因为刘好汉的辍学。

此间人对青春饱有感悟,如果同时也热爱文字,会想要把那些青春的故事写下。

所以在黯然神伤时,我开始动笔写一些小散文,在每天实在学累了的时候,当作缓解压力的一种方式。

上课,我们在教室学,晚修后,我们在宿舍接着学。

那时候,几乎人手一盏充电式的小台灯,有的还配有小桌子。

那是高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争的啥呢?

超人班有个复读生。

以前脑海中默以为复读生都是老师口中所说的高考“失败者”,然而,这个复读生让我们十分震惊。

他几乎每次考试都能考全校第一,所以他是高考考砸了?对他而言,也许算砸了,但去同济复旦这种顶级学府,依然不成问题。

江湖传言,他复读,只是因为他就是要上清华,除了清华,眼中无他。

关于他的传言有点玄乎,据说他在考场的时候,像物理数学这种我们想破头都没时间做完的科目,他通常只花不到一半的时间,而成绩,是几近满分。

牛逼,屌,还很任性。

连我都不禁崇拜起他来,虽然我不能理解“一年青春”加“同济大学录取通知书”换取“未必百分百能拿到的清华录取通知书”是否值得,不明白这两种未来的换算。

但我喜欢执着的人,不管你是为了什么而执着。

尽管内心深处仍然未解许多曾有的疑惑,但这种自寻烦恼的矫情大多数时候已退居二线,未出现扰乱我的脚步。

慌乱的时候。

我只要想一想唐妃妮,一切就都笃定了。

心里总需要点寄托,需要作为信念的支撑。

看着我的成绩,在十名左右徘徊,到稳进前十,到期中考试时突然杀进班级第三,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稳步的发展。

这一次期中考试的爆发,令我有些暗爽,甚至准备好了当我考到第一时如何上讲台代替刘凯丽给大家上课的尴尬。

但岂能一帆风顺呢?

班级的成绩分布,第一名、第二到第十名,是两个世界的人。

而第一名就是那个喜欢又讨厌的唐妃妮,真是宿命中的羁绊。

对于我的表现,她还是比较满意的,头发留着留着,将要及肩了,某一天,她开始绑头发,一个小小的马尾辫,而我,在一段时间里,特迷她的小马尾,整天没事动啊动的,爱不释手。

“哎呀,你不要碰了好嘛?”唐妃妮没好气地说。

“讨厌啦,你把我头发弄乱了!”唐妃妮生气地说。

然后她解下系头发的橡皮筋,而我笑眯眯地表示一人做事一人当,想要帮她重新绑好。

然后我学着如何梳理她的头发。

我甚至想到了,某天他长发及腰,我在镜前为她梳妆的模样——或者我懒懒的躺在床上,看着她在镜子前打理头发。

我们间最大的变化,她不再把恋爱当成是一种忌讳,有意去抗拒,而我,不再恣意放纵,将感情保持在我们这个年龄应有的简单、温馨。

噢,差点忘了个大事件,王千宝的NOIP初赛顺利通过了,这应该算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毕竟付出了努力,虽然他的其他功课依旧一塌糊涂。

复赛会在十一月的第三周举行。

小宝更努力了,为了赢得一个自主的决定。

在这个联赛中,如果能考得一等奖的话,是可以获得华南理工大学的破格录取的,那样的话,他就可以顺其自然地继续读他喜欢的电子信息技术类学科,而不去勉强与金融管理建交。

他和他老爸摊牌了,说好了,毕竟他的总体成绩参加高考的话,从现在开始费大劲复习也难上一本,而华南理工大学可是全国知名的重点大学。

机会果然是会眷顾努力的人的,小宝的入门也许有一点点的运气因素,但不努力的话,他现在还会是以前那样,无知无觉,随意混日子的他,那样的他连他自己都不会喜欢了吧。

至少在他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很高兴,很励志。

不过还是有一点没底,虽然他研究了很多真题,但复赛和初赛,完全不是一码事,他的习题量是够的,思维基础欠了太多,一时半会是补不回来的。

尽力而为。

感动为这过程。

看起来,都在朝好的方向发展,而坏的事情在潜藏。

人生很难称心如意。

旭哥在宿舍正常练肌肉有时还会吹嘘他的风流轶事。

笑得太狂的话,容易扯掉下巴。

有一天他回到宿舍很烦,超烦,敲东西。

课程在期中前后就陆续讲完了,漫长的复习紧锣密鼓地开始,《三年高考五年模拟》阶段正式袭来,一本本厚厚的书和卷子,堆起来比我们还重,海量的习题铺天盖地,压力大到爆表,月考,变成半月考,很快,就要变成了周考。

然后,班上的同学出现各种不适的症状了。

有人会莫名其妙地哭起来,有人身体素质直线下滑,动不动就感冒,不停地擤鼻涕,有人,出现更诡异的症状,会干呕,想吐。

还有人精神超忧郁、躁怒,旭哥,回宿舍就喝酒,使劲儿喝,白的脾的,喝喝喝,看的我都傻眼了。

我说:“旭哥啥事那么烦心啊?”

旭哥说:“老子真是坏成畜生了。”

我说:“旭哥你别这样,我最近又看到有学校高三学生跳楼的消息了。”

旭哥说:“关我屁事。”

旭哥脾气火爆中。

神经质的旭哥,脾气爆了两天,蔫了。

某天突然神经兮兮地说:“客仔,问你个问题。”

“说呗。”我说。

“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你把唐妃妮的肚子搞大了,你会怎么做?”旭哥说。

“啊?!”这个问题把我给吓到了,我无辜又有些腼腆地说,“哥,这事不太可能,我跟她还是清白的好吧。”

“我是说如果。”旭哥说,挤出开玩笑的模样,“那小孩,要拿掉,还是留着。”

“我不知道欸,嘴上说的话我肯定坚持留着,但我知道会有很多现实的问题需要考虑,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你问的这个问题对我很遥远啊,旭哥。”

我有些不知所措,而旭哥也只是忽悠忽悠便过去了。

过了半天我才猛然惊觉,小声试探道:“旭哥,你……王佳雪……不会是怀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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