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番外篇——所谓结局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哥!你别走那么快啦!”从我小时候开始,恩,应当是从我朦胧记忆的开始,这句话就是我经常说的。

打小开始我就觉得我哥特有魅力,就是那种超级生气摔门离家出走,回来还不忘买菜的类型,再说白点就是刀子嘴豆腐心,虽然嘴里仍旧告诉我说,你怎么不走快点,就你腿短之类的话,仍然会站在原地等我一会儿。

六岁那年就是。

他在前面屁颠屁颠的走着,我在后边屁颠屁颠的跟着,手里攥着两块钱巨款,抬起头就看到他在路边等我,眼睛朝马路对面看,当然我们此行出来的目的还是很单纯的——到门口拐角买冰激凌吃。

那时候根本没有一块的冰激凌,就算有,老哥也绝不会吃,一人一个小布丁,余下的一块钱存起来,下次吃。

这是好时候,不好的时候,你们记得那种五毛钱一个,然后里头有俩个的然后黏在一起的冰激凌,叫什么香蕉?反正有两根根儿的。要是有,那完蛋了,我们两块钱吃冰激凌能吃四次!

现在想想,如果他自己拿了两块钱,是不是能吃八次啊!

这次不太一样,他抬起头的时候,手里拿了两个,一个小布丁,递给我,另外是那个香蕉款的。

站定,我依旧笨拙的待在原地等着老哥给我拆开,这次老哥很干脆的教育我——人就是应该孤单点,你看看你,你自己的话真不知道你怎么活!

我啊,是打定主意跟着老哥一辈子了,自小兄控基因很足,当即反驳:“反正老哥也在啊。”

“我不在呢?”

“也有朋友啊!”

“哼!朋友!你又不会和所有人做朋友。”

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把小布丁递给我,然后才继续说:

“如果不能和所有人做朋友的话,就寻找孤单吧,孤单是个伟大旅程,因为英雄啊都是孤单的。”

这句话我一直记得,但是我并不会理解,记忆里,老哥掰开手里的两个冰激凌眼睛仍旧朝马路对面看,可我不明白为什么,好像不明白他说的这句话一样。

这些都和我没关系,我应该说庆幸么?

老哥错了,错的很离谱。

这种事情只有我知道,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和全班人成为了朋友,因为我和老哥的名字太像,太好玩,也很好记。

其实多亏我乖巧的性格和可爱的模样,所以周小同这个名字一度在班里盛行,原本周大同是一起盛行起来的,但是你们懂得,老哥一副圣人模样,活该孤单一辈子。

虽然我知道老哥总是跟在我们一群人身后,微笑着注视我们。也会知道他在没有人擦黑板的时候,走上去,没人倒垃圾的时候走上去,因为太微不足道,所以干脆没有一个人记得。

我知道。

因为这些忘记的人都是我。

没人记得,也是应该的。

要嫁,就嫁一个老哥这样的男人的年头,同样在我心里盛行起来,像是挥之不去的魔咒,以至于现在认识哪个男孩,用来做对比的就是老哥,抱歉,你还没我哥优秀,要你干吗?

既然你会做的事我哥都会,你不会的事,我哥还会,那要你何用?至少,你应当在我心目中比我哥强那么一丢丢吧,或者比我哥要更了解我一点点吧?

虽然不可能

但这种心理不是偶然出现的。

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我因为没有吃不完饭被老爸骂的好惨,忍不住的离家出走,小孩子嘛,只是出去浪一圈,谁会想着真的离家出走?我也不只是!虽然我真的吃不完那碗饭!

但是,我走丢了!

完完全全找不到回家的路,夜色暗下来,所有的一切都不在熟悉,大灰狼啊,鬼啊,怪啊,所有爸妈用来吓唬小孩子的东西全都冒出来,风声,树叶声,还有谁家破烂二八大杠响着泥瓦哗啦着轮胎的声音在我耳朵里都特别可怕。

哎,没哭!

真的,没哭!

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塞满老哥说的那些只言片段,哪怕不明白,但是坚强啊,勇敢啊的字眼就足够我战战栗栗的待在清冷的寒风里。

结果当然是我哥找到我的,也是看着怒气冲冲的霸气无比,拽着大步子,两手只顾在身边晃起来,眼睛里恨不得喷火,你想想,一大街的鬼都没吓哭我,这阵势直接吓得我两眼噙泪。

他倒好,一来横相的来了句:“妹儿,冷不?哥这有衣裳!”

顶着憋屈的河南话,像是刻印一样的在脑海里,可以笑到现在,笑道老去。

老哥问我,回去不?

我摇头。

他就说再等会。

十几分钟过去了又问我,回去不?

我摇头。

他还说,那再等会。

两个八岁的小孩子,坐在路边,我趴在他身上睡的香,他一脸苦逼的想着怎么回去,衣服啊,围巾啊,都往我身上捂。

救我们回去的是警察叔叔,估摸没人找到我们,周大同估计就冻死在路边了,我当然没事,老哥那样子,无私。

后来我才知道,那我没吃完的饭被老哥吃了,因为智障周大同真的以为爸爸因为我吃不完而生气。

他能找到我,是因为他一直想来这个公园附近,他说如果离家出走,他一定会来这里。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心灵相通?还是说兄妹之间的默契?只是我很喜欢这种心照不宣的感觉,老哥也喜欢,姑娘,巴洱,都喜欢。

因为这就是世界上最让人舒服的三大感觉之一。

另外一个是小解,最后一个是纵欲。

注:没有科学依据,周同个人排行。

呐,你们敢说不是么?

这件事之后,老哥就成了我的英雄,就好像他那句话里说的英雄都是孤单,所以,老哥,大概也是孤单的。

这孤单来的不明不白,好像上天的选择,同为亲妹妹的我竟然没有丝毫察觉,也没有丝毫感觉,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理解。

事实证明,对比郑祁来说我做得很好。

因为我绝对信任老哥,有种,就算是他抛弃我我都会觉得他是在以对我好的基础上隐瞒了事情。

现在来说,是种近乎盲目的崇拜。

不妨碍我理解老哥,这理解和郑祁的不同。

郑祁绝不会在不理解苏醒的时候,融入苏醒的世界,他觉得这是伤害和亵渎。

我可以啊,因为老哥这个人没有底线的,相当没有!最恰当的一句话就说——你别触碰我底线,不然我只能放到更低。

耸肩。

哎,没见过老哥生气的样子,简直是人生遗憾啊,虽然我想说,就算是老老哥也会生气的时候,竟然想不出什么好点的例子。

可老哥长的凶悍,巴洱说的!不是我!

但是老哥长的凶悍是真的,白衬衫加上黑牛仔,洗完澡吹的竖起来的头发,眯起眼睛,加上轻蔑的笑,完美诠释黑帮老大,就是有点瘦,不然拿一把刀,说不定也能跟谢文东一样。

话是这样说的,老哥真的只是面凶。

这个有例子的。

那一次他被爸爸说了一顿,面上阴沉,上学路上感觉顺畅了不少!

其中奥妙,你们自行体会。

这个真事儿,不吹!

就算是老哥不生气,想想我也知道他生气的样子,但是没见过,有点遗憾的念想,寻思,要不要找巴洱惹他生气一次?

算了,万一真的拿刀就完蛋了。

所以,这章的解密,就道这里。

至于你能不能看出来我想说的秘密,就看你咯。

姑娘,如果你看到这里,你会懂的吧,其实你也如我哥一样,如他一样的自卑,自负。

还有自以为是的自知之明。

『添加到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热门推荐

相关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