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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癫恶狠狠的说道:“我要让部落叛军进退失据,好似那截瘫一般。之后,他们无法通过鸟湖我军城堡这个狭窄的通道集结,就只能最终被我军各个击破,全部俯首称臣。”

未来名将曲端质疑:“如果叛军不进攻我军修建的这个城堡,而是从鸟湖的另一边绕道集结呢?就算多费一些时日,也总比慢慢耗死强吧?”

程洲却来抢答了:“曲指挥,这地图画的粗劣,在上面是看不出鸟湖真正的大小。我的谍报人,有几个是自小生活在鸟湖边的。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个湖,比云梦泽(洞庭湖)还要大两倍!”

众人听了,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在宋代,你就算没去过‘云梦泽’洞庭湖,至少也是听说过它的威名。

云梦泽可是华夏第一大湖(洞庭湖在宋代还没有淤积缩水),天下竟然还有比它大两倍的湖?那要从鸟湖边绕道过去,还不得骑马跑个五六天才行?何况,青塘遍布千丈高山,路上可不平坦;加上马儿跑一会也得休息,实际上可能花十天都不一定能跑到目的地。

何况还要十几个部族都这样绕道跑过去集结——那工作量,协调起来可就太难了······

大家都放下心来。

刘光世又问道:“这最后收尾之战,预计局势如何展开?”

何癫点点头,那意思是你问到点儿上了!“只要我们实现第一步,占湖岸建好城堡。那时,就算反叛部落得到消息,下定决心先召集五六个小部落来攻击我军、阻止我们建城堡;那他们也是来送死!”

“我们只怕找不到他们,他们若来主动来攻,却是正合我意。只需调动西宁那里的步军支援守城,我大宋的手*弩、神臂弓、床子弩正好等叛军攻城的时候,大量杀伤他们。到最后,我们黑豹骑再上马来一个冲击,叛军还不全灭?倒是不用远远的去他们了,哈哈哈······”

众人听到,认为何癫说的没毛病,都一起笑了;气氛轻松愉快。

“其实,叛军里面如果有聪明人的话,最大的可能,是倾全族之力‘一条道走到黑’!去联络各个部落,花半个月的时间绕道,慢慢集结起来。差不多,能集结到三万族兵吧。到那时,在我军城堡的北面发起孤注一掷的进攻,跟我军拼个鱼死网破!”

“他们如果真的这样作,那可就万事大吉了!程副将坚持带来的这些火油是作甚的?咱们把叛军一把火烧个干净便了,省得我大宋这么多年屡次上青塘讨逆。只要这次消灭他们三万青壮,这个冬天,他们又消耗了太多食物用于打仗;最后只剩老弱妇孺,大冬天的,又得饿死多少?活下来的适龄女子,奖赏给边塞将士们。剩下的男丁,只要超过十二岁、能开弓射箭的,统统砍去拇指;让他们的手以后只能服苦役、搬石头建城堡,拿不了兵器。”

刚刚轻松的气氛,又凝重起来······众人看何癫的眼神,都透着畏惧:你何癫是在地狱熬过来的吧,你咋这么阴损呢?

“如此,青塘部落二十年不得复起,此地驻军,只需数千可矣!河湟三万将士或解甲归田,或再调往横山去攻夏国。大宋至此,每年可减免千万贯租税负担;民众安乐,国家昌隆!”

大家想到以后国泰民安的好时光,不禁又高兴起来。自己参与这一仗,原来很快就能造福我华夏神州啊!

韩世忠对待打仗最是果决,他拍案站起:“高宠听令,回去收拾本部兵马,明日发兵绰罗川!”

“曲端听令,领多禾部地图······”

——

黑豹骑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是一支轻骑兵。

骑手全身护甲,但只有胸甲和头盔是金属,其他都是牛皮作的皮甲。马身上披的也是皮甲,且只护住马头、马颈、前胸。护甲偏向于轻便,作战方式只要求突袭、侧翼包抄,不与敌方骑兵当面硬碰硬。

中国的地域广大,往往古代战场十分广阔,参战部队规模也极大,动辄就十万人往上;这跟西方城堡贵族那种几百人的乡镇械斗完全不同。

在古代中国,重骑兵很少出现,基本属于名声不彰。

根本原因,是因为中国太大了。中国是大一统的国家,不像欧洲那样四分五裂的几十个小国。随着战争规模的越变越大,中国需要养的部队人数太多了,中原王朝掏不起那么多钱来装备实战中意义不大的重骑兵。

而且重骑兵正面对冲,对于武器的损耗太大了;武器、盔甲的修补、制造,不是能在野外或者村镇里就能完成的,对于经常需要投入十几万人的战争来说,很不实惠,也太繁琐了。

锁子甲虽然防护作用好,也是因为成本高的原因没有在中国推行。平行对比军制相似的土耳其帝国、拜占庭帝国,他们也对防护力不差锁子甲太多而造价便宜、极其易于修补的‘札甲’情有独钟,最后都抛弃了锁子甲。

中国的骑兵理论,更侧重于侧翼包抄和偷袭干扰,而不是正面冲锋。而如果你在中国的史书上看到“某将带领三千铁骑冲入敌阵”的话,那么,后面必然会接上“左突右杀,身被几十创,斩杀敌卒数十人,力竭而死。”

像这种正面硬刚的作战方式,中国人得出的普遍结论:“非是智者所为”!

——

程洲坚决要求随高宠的锐锋营一起出战。

即使再不懂领兵之道,他也要想办法在这只军队里打下自己的烙印。

黑豹骑组建以来的第一次大战,你根本都不在场,你程洲怎么好意思说这是你的军队呢?

而必然的,折彦璋一定要跟来保护他。

程洲被她这种生死相依的坚持打动:他一个现代人,哪里体会过这种誓死追随的幸福?所以,出于礼貌程序,程洲随便劝了折彦璋几句,就任她跟来了。

高宠现在的模样,已经有点名将风范了:行军斥候收放、调配;何时停下休息;多久喝一次水,几时开饭······都掐着时辰点儿的发布命令;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斥候来报,“程副将、高指挥使,前面距绰罗川已不足四里。斥候队率代明凯在前面截杀了三名青龙部哨探,未曾走漏军情。”

哇哦!这个代明凯可以啊,开篇算是完美了。

程洲第一次上战场,既兴奋又不安。

他倒没有大发圣母心去同情那三个部落哨探,脑子里想着这即将开始的血腥厮杀,不禁让他感觉颤栗胸闷、气息浮躁。

高宠却是将门世家,自有大将气度在身。他对左右喊道:“短呼气、长吸气,眼看前方,不理左右······”!

传令兵就将高宠的话一句句传了开去,很快,整个九百人的锐锋营就稳住了。

这些蕃兵骑,都是取汉名、说汉语的熟羌混夷;他们既熟悉西北民情地形,骑射技术又很不错,还具有祖先的悍勇之气。程洲听说西军还有这样好用的骑兵,就都选来黑豹骑。

斥候队率代明凯回转大队,他一个人在马背上闪转腾挪的展示骑术,趾高气扬的藐视众同僚。

高宠豪迈一笑:“哈哈,代明凯!你立了首功,我已经叫军正记下了。你对前面情况最是熟悉,快说说看,我们该从哪里杀进去?”

矮墩墩的灵活胖子代明凯听到高宠叫他,显摆的直立在马鞍上,叉手一礼:“见过程副将、高指挥使!前面地形我探的清楚,要我说的话,就从中间直插,截断这个部落,让他首尾不能相顾便了!”

高宠摇摇头:“你的主意看起来似乎不错,但骑兵是不能这样用的;我们要保持速度,如果陷在中间冲不起来就麻烦了。而且,中间突进,容易让叛军分头逃跑;到时候,你追左还是追右?”

代明凯一时语塞······

程洲心里又‘呦呵’了一声: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这人呐,平时看着他再笨,可一旦碰到他擅长的事情,马上就变聪明了!高宠就是明显的例子。就高宠刚才对战局的分析,哪里会想到他在生活中那么迟钝?

只听高宠下令:“前都、中都(一连、二连),随我以人字阵型突入谷口,我们今天来个一鼓作气,从河谷一头迅速冲到底,路上只管解决面前的敌人,不作纠缠。后都随后堵住谷口,缓缓跟在后面,收捡俘虏降卒。代明凯率领斥候队前出,至绰罗川后的斜坡,查看并追击翻山遁逃之敌。”

传令官分别催马飞奔传达,在原地又打旗语传达了两遍;前都、中都、后都也马上以旗语回应。

高宠看着程洲,右手扶着程洲肩膀,诚恳的说道:“没有你,我不会这么快‘走’到这里。我一直想对你说声谢谢!以后,我不会再说啦,哈哈!”

程洲点点头,笑的很开心。

程洲对折彦璋说:“彦璋,待会冲锋,你护住高宠右侧,我护住他左侧。”

唉,打仗不是我的专长,就让你高宠暂时当一个时辰的男主角吧,我作个男二号辅助。

“杀!”高宠一声厉吼。

当程洲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高宠已经冲出去两个马位了。

轰隆隆,后面一大波黑豹骑士兵也都冲到前面去了,程洲还在用脚踢马肚子才起速呢。只怪他的骑术太菜,催动坐骑有点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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