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五十三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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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任在姐姐家里住了好几天。李新立似乎十分不快,语多讥刺,说别做这种没出息的事了,去煤矿上班都可以。

庐任大概也察觉到了一丝异样。却也不好说什么。

这天雪茹又说到了庐任,说别人说洗洁精质量不过关,有什么问题,李新立说:

“叫你别搞这种鬼名堂了,一点出息都没有。”

庐任忍不住回了一句:

“哪我去做什么啊?去煤矿吗?”

李新立没好气地说∵

“煤矿又不是不能进。”

雪茹不满地瞪了李新立一眼,说:

“胡说什么呢?煤矿那么累那么危险,干什么也别去煤矿。”

李新立说:

“一天十几块伙食费呢!”

庐任怏怏地说:

“我知道在你这里白吃白住太久了,招人厌。”

雪茹说:

“你别听他胡说八道。”

庐任回到租房的地方,老板娘对他说,前几天有两个人骑摩托车来找他,说他找到他家老头子,说我骗了他一千多块钱,我听了都气死了,今天我就来让他认一下,如果是我,我一分不少全给他,如果不是我,我今天要收拾他!

老板娘说,我看了一下,不像那骗你钱的人,我怕他找你麻烦,所以骗他说你搬走了。

庐任听了十分诧异,这个来找自己的人无疑是郑小强的二儿子,可房东老板娘却说不是一个人,难道是自己搞错了?

那天庐任骑着车在路上走,远远地就发现路边花坊边有一个人,长得特别像那骗子,庐任忙骑车过去一看,发现竟真的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骗子!

那人大概没料到会半路碰上庐任,竟主动跟庐任打了个招呼。

庐任见了这骗子,那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放下车冲上去不由分说抓住那人衣领,迎面就是几拳,庐任怒骂道:

“畜牲!王八蛋!我哪儿对不起你啊?竟昧着良心来骗我!”

那人说:

“我也没搜你口袋,是你自己掏给我的,我还去找过你,不过你搬走了。”

“我打死你!我打死你!王八蛋!”庐任一心想将这骗子抓住,便求围观的人帮忙报警,却根本没人理他,那人见围观的人很多,怕纠缠下去对自己不利,就三下两下就将庐任摔倒在地下赶紧跑了,庐任追了过去,抄起一块石头猛距过去,却没砸中,再赶过去四处找,那人已不见踪影。

庐任这下断定这骗子就是郑小强的二儿子郑建时!因为只有他来找过自已。

庐任去找钢城公安局,告诉他们自己的遭遇,并十分肯定地说这个骗子就是长水乡大谷村治安队郑小强的二儿子郑建时,因为他的姑妈就在乌衣岭。

不过,钢城公安局办案人员对庐任提供的线索显然没多少兴趣,只是冷冰冰地重复一句已重复过十几遍的话:

“我们会去调查的。”

钢城公安局明显就不把这件案子当一回事,要指望他们来解决问题几乎是痴心妄想。

庐任于是去找市公安局信访处,信访处的人登记了一下情况,说会向钢城公安分局去了解。

过了一段时间,庐任又去公安局信访处问,信访处的人告诉他,钢城公安分局派人去调查过了,不过没有你说的郑建时这个人,但郑小强这个人倒是有,长水派出所还开了证明。

庐任听了简直觉得匪夷所思,他说:

“郑建时是郑小强的二儿子,郑小强都承认了,派出所竟说没这个人?那他第二个儿子不是人了?”

信访处的人说:

“这我也没办法,人家去调查过了。”

庐任又去找钢城公安分局,接警的人说;

“我们去调查过了,根本没这个人嘛!”

庐任说:

“那个骗子是郑小强的二儿子,郑小强有两个儿子,你们居然说没这个人,那他儿子都不是人了?”

钢城公安分局的人说:

“这我管不了那么多,长水派出所已经开证明了,根本没这个人。”

庐任万万没料到自己等来的竟然是这么个滑天下之大稽的结果!

庐任又去找市公安局,可信访处的人却不再理他,因为事情已处理过了,不可能再处理一次。

万般无奈之下,庐任决定打官司,起诉长水派出所和钢城公安分局!

庐任去问了一下律师事务所,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最低都要三千块钱!

显然,要律师帮自己打官司是不现实的。

庐任决定自己写诉状,他觉得无论如何也要讨回公道。

庐任找了一些资料,照着资料写了一式两份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曹庐任

出生年月:(略)民族:汉

居住地址:(略)

居民身份证号码:(略)

被告:

长水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朱泉云(所长)

地址:不详

电话:不详

钢城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不知道)

地址:不详

电话:不详

诉讼请求:

一:请求追究长水派出所开虚假证明包庇纵容犯罪份子的法律责任。

二,请求判决钢城公安分局将犯罪嫌疑人郑建时抓获归案。

三: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我在外地学了一门洗洁精生产技术,便回来准备做洗洁精卖。不过因为多种原因,我生产的洗浩精销路不好,我十分烦恼。

一天,我骑着自行车在路边卖洗洁精的时候,碰到了一个人,这个人问我是卖什么的,我说卖洗洁精,他间我好卖吗?我说不好卖,一天才卖十几斤,那人说哪天我帮你卖个几千斤。我听后信以为真,十分高兴。这个人又问我是哪里人,我说是乌衣岭的,那人一脸惊奇,说他也是乌衣岭的,住在竹村,又说认识伍青等等好多人,这些人确实全都是乌衣岭的人,我几乎全认识,不过伍青已死了好多年了,同时乌衣岭那里确实有个小地方叫竹村,因为我从小就没在乌衣岭生活,所以对乌衣岭的一些事并不是特别清楚,见这人能说出那么多人的名字,自然就相信他真的是乌衣岭的人了。这人告诉我他叫郑知远,还写了一个传呼机号码给我。

几天后,这个自称叫郑知远的人来到我的住处,说帮我联系好了,明天就可以去签约,我听了十分开心,便好酒好菜招待他。那人说签完约后要花个一两千块钱请那些当官的出来吃个饭联络一下感情,并说钱也不用真的让我出,他会代我出,只不过是你先垫一下等回去就给你,还写了一张借条给我,当天晚上,那人还找了个小姐去开房,我一心想着这人跟我是同一个村的,他是来帮我的,不可能来害我,听以我就一心想讨好他。

第二天一大早,这个郑知远就赶到我住处吃了早餐,然后把我带到钢铁厂,让我把钱给他,说进去办事,我就真的把一千五百块钱递给他,那人进到一个办公区域呆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出来了,对我说手续已办好,叫我先等他一下,他去买一包烟来。

于是我就傻傻的站在那里等,几分钟后当我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以后,那个叫郑知远的骗子已踪影全无。

于是我就到处去报警,可是都没人受理,最后是钢城公安分局受理了我的案件。

不久以后,我得到一条线索,乌衣岭那个叫伍青的人已死了很多年了,不过他老婆还在,伍青的老婆姓郑,有一个兄长叫郑小强,是长水乡大谷村治安队的负责人。郑小强有两个儿子,其中第二个儿子叫郑建时,是专门干偷鸡摸狗一类事情的人。

因为钢城公安分局根本不把我的案件当做回事,我就自己去找郑小强,在大谷村治安队,我问郑小强,郑建时是不是你二儿子?郑小强不置可否,问我有什么事?我说你二儿子骗了我一千多块钱,能不能叫他出来对一下质?郑小强说他二儿子根本不在家,出去打工了,不可能会骗我钱,然后又反咬一口说我在大谷村偷东西,他早就注意到我了,还打电话叫长水派出所所长朱泉云带着七八个警察来抓我,当时朱泉云胸前有挂个警官证,所以我知道,朱泉云亲自动手对我进行搜查,中午时朱泉云和郑小强还有几个警察全在大谷村吃饭,朱泉云和郑小强无疑十分熟悉。

到了下午,这些警察又把我关进区公安分局关了大概一个小时,然后又派一大堆人去我住处进行搜查,也没查到什么,他们就放了我。

因为钢城公安分局根本不把我的案子当一回事,我就去找市公安局信访处,市公安局信访处表示会向钢城公安分局了解。

没多久,我在路上亲手抓到了那个化名叫郑知远的骗子,他说他知道我去找过他,还知道警察搜了我的住处,连我被搜出了什么东西他都知道,由此完全可以判定,那个化名叫郑知远的骗子就是郑小强的二儿子郑建时!

不过,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不久以后,长水派出所居然向市公安局证明说:没有郑建时这个人,不过郑小强这个人还是有。

这是多么的荒谬滑稽啊!我多次跟钢城公安分局讲那个骗子是郑小强的第二个儿子,我跟市公安局也讲过,没想到长水派出所却证明说只有郑小强这个人没有郑建时这个人,但是,郑小强明明就有两个儿子啊!他本人也承认郑建时是他儿子,大谷村那么多人都知道郑小强存两个儿子,现在长水派出所却说根本没这个人,那么问题来了,郑小强都不能证明他有几个儿子了吗?郑小强都不知他有几个儿子了吗?郑小强的第二个儿子到底还是不是人呢?如果是人,长水派出所为什么又证明说没有这么个人呢?如果不是人,那他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是豺狼野鲁?可是豺狼野兽只生活在深山老林之中啊,而郑小强的二儿子每天都活在城市里!

特别是:

身为长水派出所所长的朱泉云,他跟郑小强无疑是十分熟悉的,他还同郑小强一起吃过饭!连公安人员对我进行搜查的情况那个犯罪嫌疑人都一清二楚!

长水派出所这不是故意开虚假证明包庇纵容犯罪份子吗?

因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也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公断。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曹庐任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两份,两被告各一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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