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0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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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唱歌人,即便在本世纪中叶现代革命意识形态一统天下的时候,也仍然惺忪于蛮巫文化的残梦。我落户的那个村子,有一个老太婆,据说身怀绝技,马脚或牛脚被砍断了的时候,只要送到她那里,她把断腿接上,往接口处吐一口水,伸手顺毛一抹,马或牛随即便可以疾跑如初。人们对此说法大多深信不疑。村子里的人如果死在远方,需要在酷热夏天运回故土,据说也有简便巫法可令尸体在旅途中免于腐烂。他们捉一只雄鸡立于棺头,这样无论日夜兼程走上多少天,棺头有雄鸡挺立四顾,待到了目的地之后,尸体清新如旧,雄鸡则必定喷出一腔黑血,然后倒地立毙,想必是把一路上的腐毒尽纳其中。人们对这样的说法同样深信不疑。他们甚至把许多当代重要的历史事件,同样进行巫化或半巫化的处理。一个陌生的铜匠进村了,他们可能会把他当做已故国家领袖的化身,崇敬有加。某地的火灾发生了,他们也可能会将其视为自己开荒时挖得一只硕鼠鲜血四溅的结果,追悔莫及。他们总是在一些科学人士觉得毫无相干的两件事之间,寻找出他们言之凿凿的因果联系,以编织他们的想像世界,并在这个世界里合规合矩地行动下去。

他们生活在一块块很小的方言孤岛,因语言障碍而很少远行。他们大多得益于所谓“鱼米之乡”的地利,因物产丰足也不需要太多远行。于是,家门前的石壁、老树、河湾以及断桥便常驻他们的视野,更多地启发着他们对外部世界的遐想。他们生生不息,劳作不止,主要从稻米和芋头这些适合水泽地带生长的植物中吸取热能;如果水中出产的鱼鳖鳝鳅一类不够吃的话,他们偶尔也向“肉”(猪肉的专名〉索取脂肪和蛋白质^那也是一种适合潮湿环境里的速生动物。这样,相对于中国北部游牧民族来说,这些巫蛮很早以来就有了户户养猪的习惯,因此更切合象形文字“家屋盖下面有猪)的意涵,有一种家居的安定祥和景象,更能充当中国“家”文化的代表。

他们当然也喜好“番〔汨罗人读之为“!!)椒”,即辣椒,用这种域外引人的食物抵抗南方多见的阴湿瘴疠;正如他们早就普遍采用了“胡床”,即椅子,用这种域外传来的高位家具,使自己与南方多水的地表尽可能有了距离。“番”也好,“胡”也好,记录着暧昧不明的全球文化交流史,也体现出巫蛮族群对外的文化吸纳能力。当欧洲一些学者用家具的高低差别(高椅彳低発,高床…低榻,等等)来划定文明级别时,这些巫蛮人家倒是以家具的普遍高位化,显示出在所谓文明进程中的某种前卫位置,至少在印度人的蒲团(坐具)和日本人的榻榻米(卧具〉面前,不必有低人一等的惭愧。

我们可以猜测,是多水常湿的自然环境,是农业社会的定居属性,促成了他们这种家具的高位化。当然,我们还可以猜测,正是这相同的原因,造成了他们的分散、保守以及因顺自然的文化性格,无法获得北方部族那种统一和扩张的宽阔眼界,更无法获得游牧部族那种机动性能和征战技术,于是一再被北方集团各个击破,沦落为寇。

我曾经发现,这里的成年男人最喜欢负手而行,甚至双手在身后扭结着高抬,高到可以互相摸肘的程度。这种不无僵硬别扭的姿态,曾让我十分奇怪。一个乡间老人告诉过我:这是他们被捆绑惯了的缘故。这就是说,即便他们已经不再是战俘和奴隶,即便他们的先民身为战俘和奴隶的日子早已远去,无形的绳索还紧勒他们的双手,一种苦役犯的身份感甚至进人了生理遗传,使他们即便在最快乐最轻松的日子里,也总是不由自主地反手待缚。这种遗传是始于黄巢、杨么、朱元璋、张献忠、郝摇旗、吴三桂给他们带来的一次次战乱,还是始于更早时代北方集团的铁军南伐?这种男人的姿态是战败者必须接受的规范,还是战败者自发表现出来的恐慌和卑顺?

已故湘籍作家康濯先生也注意过这种姿态。作为一种相关的推测,他说荆楚之民称如厕为“解手在某些文本里记录为“解溲”),其实这是一种产生于战俘营的说法。人们都被捆绑着,只有解其双手,才可能如厕。“解手”一词得到普遍运用,大概是基于人们被捆绑的普遍经验。

他们远离中原,远离朝廷,生活在一个多江(比如湘江)多湖(比如洞庭湖〉的地方,使“江湖”这一个水汪汪的词不仅有了地理学意义,同时也有了相对于“庙堂”的社会和政治的意义。当年屈原的罢官南行,正是一次双重意义上的江湖之旅。传统的说法,称屈原之死引起了民众自发性的江上招魂,端午节竞舟的习俗也由此而生。其实,“舟楫文化”在多水的荆楚乃至整个南方,甚至远及东南亚一带,早已源远流长,不竞舟倒是一件难以想像的怪事。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这种娱乐与神祀相结合的民间活动,与屈原本无确切的关系。这种活动终以北来忠臣的名节获得自己合法性的名义,除了民众对历史悲剧怀有美丽诗情的一面,从另一角度来说,不过是表明江湖终与庙堂接轨,南方民俗终与中原政治合流。这正像“龙舟”在南方本来的面目多是“鸟舟语出《古文穆天子传》),船头常有鸟的塑形(见《淮南子》中有关记载〕,后来却屈从于北方帝王之“龙”,普遍改名为“龙舟”,不过是强势的中原文明终宁向南成功扩张的自然结局一一虽然这种扩张的深度效果还可存疑。

一些学者曾认为,中国的北方有“龙文化”,中国的南方有“鸟文化”。其实这种划分稍嫌粗糙。不论是文物考古还是民俗调查,都不能确证南方有过什么定于一尊的“鸟”崇拜。仅在荆楚一地,人们就有各自的狗崇拜、虎崇拜、牛崇拜、蜘蛛崇拜、葫芦崇拜、太阳崇拜等等,或者有多种图腾的并行不悖,从来没有神界的一统和集权。他们在世俗政治生活中四分五裂的格局,某种弱政府乃至无政府的状态,与人们的神界图景似乎也恰好同构。我曾经十分惊讶,泊罗原住民几乎不用“可惜”一词,而习惯用“做官”一词代替:说一张纸弄坏了,说一碗饭打泼了,说一头猪患瘟疾死了,凡此等等都是它们“做官”了。这里面是否包藏着一种蔑视官威和仇怨官权的胆大包天?

北方征服者强加于他们的绳索,并不能妨碍他们的心灵还时常在体制之外游走和飞翔,无法使他们巫蛮根性灭绝。一旦灾荒或战乱降临,当生存的环境变得严酷,这一片弱政府甚至无政府的江湖上也会冒出集团和权威,出现各种非官方的自治体制。在这样的时候,“江湖”一词的第二种人文含义,即“黑社会”,便由他们来担当和出演。宁走“黑道”而不走“红道”,会成为老百姓那里相当普遍的经验。一九七二年我还是个知青,曾奉命参与乡村中“清理阶级队伍”的文书工作,得知我周围众多敦厚朴质的农民,包括很多作为革命依靠对象的贫下中农,大多数竟是以前的“汉流”分子。“汉流”即洪帮,以反清复明为初衷,故又名“汉(明)流”。我后来还知道,这个超体积帮会曾以汉口为重要据点,沿水路延伸势力,在船工、渔民、小商中发展同党,最后像传染病一样扩展到荆楚各地广大乡村,在很多村庄竟有五成到七成的成年男子卷人其中,留下日后由政府记录在案的“历史污点”。其实,这个组织在有些地方难免被恶棍利用,但多数人当年入帮只是为了自保图存,有点顺势赶潮的意味,少数忙时务农闲时“放票”的业余性帮匪,也多以杀富济贫为限,与其说是反社会罪恶,不如说是非法制的矛盾调整。

有意味的是,他们一直坚持“汉流不通天”的宗旨,决不与官府合作。但他们也有自己的影子官府,并没有活在体制真空。他们还有“十条”“十款”的严明法纪,以致头目排行中从来都缺“老四”与“老七”^只因为那两个头目贪赃作恶违反帮规而伏法,并留下“无四无七”的人事传统以警后人。他们奉行“坐三行五睡八两”的分配制度,更是让我暗暗感叹:病者(睡八〉比劳者(行五〉多得,劳者(行五〕比逸者(坐三〕多得,可以想见,这种简洁而原始的共产主义,在社会结构还较为简单的农业社会,对于众多下层的弱者和贫者来说,会闪烁着何等强烈诱人的理想之光。

当时同在南方渐成气候的红军,其内部的战时分配制度,难道与它有多少不同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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