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四章 深山青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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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离我所在的小城不远的省城武汉,我最爱的人李一轩刚刚博士毕业,那天也是他失恋的日子。

他比我大五岁,出生在湖北的大山里,虽然和我在同一个省,两地却相隔遥远。当初的他是个天才少年,十三岁就考取省城里的重点师范大学。十八岁不到大学毕业,而且是中文和英文双学士学位,接着考上本校的研究生,博士毕业时年仅二十三岁,他是全校最年轻的博士,成为当时学校轰动一时的名人。

那时的大学生不象现在这么普遍,只要付得起学费,几乎人人都可以上。那时候是十几个参加高考的学生中才能考取一个,重点大学更是万里挑一的尖子生,社会上人们对大学生无比尊敬,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在乡下,村子里如果有人考上大学,整个村子的人都会为之骄傲,这意味着将来这个孩子出来工作就是国家干部了,整个家庭在村子里的地位会直线上升,父母家人在村子里说话办事会变得有分量得多。李一轩在十三岁那一年考上的华中师范大学,是全国屈指可数的几所重点师范大学之一。

对李一轩的才华,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几乎到了象信徒们崇拜神那样地崇拜他,我记录下他给我的每条信息里的每个字,他教过我的每一首诗词,他教我读的每一本书,都象刻在石板一样刻在我的心里,永远不会忘记。他却常常对我说,别以为上过大学的人有多了不起,就是比一般人多念几本书而已,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我知道他是安慰我,因为我在他面前有深深的自卑感,只有初中学历的我就象个丑小鸭,而他却是那么优秀那么令人仰慕的神。

令我费解的是,李一轩这些骄人的成绩,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却是源自于从小一直埋藏在心底的自卑心理。他的家乡在湖北与江西交界的大山里,家境并不富裕,家中四个兄弟姐妹里,他排行第三。小时候,他一直感觉自己长得没有其他兄弟姐妹好看,他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美男子,和我的母亲一样,也会唱戏,而且更专业。他的父亲扮演的是旦角,扮相十分俊美,母亲也是当地非常美丽的女子,所以家里的孩子们也遗传了父母的优点,个个长得帅气漂亮。幼年的他觉得自己长相太难看不如家里的兄弟姐妹。总是感觉很自卑,自卑到甚至怀疑自己不是父亲亲生孩子的地步,他想当然认为自己是母亲与别的男人私通生下的私生子。因为长相问题,造成他从小对母亲的记恨,这个少年的内心是那么脆弱敏感,对一丝一毫的情感都十分在意。他暗下决心一定要走出大山,离开这个家,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

令人欣慰的是自卑和敏感的心在李一轩的成长过程中,不但没有对他造成恶劣的影响,反而无意间成就了他,促成他后来学业上的成功。长大以后的他想起小时候的那些想法,也不由自主地暗自好笑,他从来没对任何人讲过这件事,却把它当做笑话讲给我听。对于他说的自卑感我万分感谢,如果不是他的自卑感,他也不可能学业有成,也不可能从深山里走出来,又怎么会有我们后来的相遇相知与相爱呢。

小时候的李一轩非常聪明,也很顽皮。有一次他背着父母带弟弟到山里采野果吃,玩着玩着竟然在山里迷了路,怎么都找不到回家的路。他们在山里绕来绕去,没想到惊动了草里的蛇,还把他咬伤,最后他们转来转去,居然从湖北跑到江西,幸亏被一个上山采草药的老中医救下来,才算捡了一条命。老中医不但医好了他的伤,还把他们两兄弟送回湖北家里。

李一轩在没到上学年龄的时候,就喜欢趴在村里学校教室窗台上,听里面的老师讲课。大山里整个学校也只有几十个学生,学校也只有一间教室。所有年级的学生都集中在一个教室里上课,一个年级一组,老师给这个年级讲课的时候,其他年级的学生要么做作业要么自习,也可以听讲,所以一节课上每个年级的课都可以听到。他天天趴在窗外听老师讲课,老师对这个好学的孩子产生极大好感,特许他进教室做了一名旁听生。他十分聪明,老师讲过的课他大部分都记得,学习也十分勤奋,虽然他年纪很小,在别的同龄孩子在外面撒了欢的疯跑的时候,他已对学习知识充满渴望,因为他相信读书学习可以让他走出大山。所有年级所有科目的课程他都感兴趣,没有课本他就用高年级毕业的学生丢掉的课本,没有铅笔就用人家丢掉的铅笔头。

等他成为一名正式的小学生时,小学的课程已被他在旁听的时候基本学完了。在后面的学习中,他一路跳级,九岁那年他参加小学毕业考试,还考了第一名。而别的和他同龄的孩子才上到三年级,甚至个别上学晚的孩子,还只上到二年级、一年级。接下来的四年里他加速完成了初高中的课程,不但完成了学习,而且在同年级的学生中,他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成为当地出名的小神童。十三岁那年,他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走出了深山,成为一名重点大学的大学生,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他也是全校年龄最小的学生,成为全校轰动一时的小名人。

刚进大学时,由于李一轩年龄很小,同班同学把他当做小孩子。他在山里本来就接触的人不多,天天埋头学习功课。突然来到武汉这样繁华的大都市,对眼前的生活已经眼花缭乱需要努力适应环境,李一轩变得更加害羞自卑,平时很少和同学来往,每天在教室和图书馆里埋头书本,很快他的学习成绩在大学里开始崭露头角,成为中文系的高材生,还兼修了英文专业。

虽然李一轩学业很棒,但是毕竟年龄很小,人生的阅历也相对那些年长的同学要少的多,对于人际关系也常常感觉很困惑不知道怎么处理,身边也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上博士研究生那年,和他同一位导师的女同学开始主动关心他,女同学虽然比他大五岁,和他却是同一年级的博士,即使比他大五岁,在同年级的博士同学中,年龄也不算大。当时有很多研究生参加工作以后又回来考硕士博士的,大部分也是有家有口了,有的甚至孩子都很大了。女同学长得并不十分漂亮,但是对李一轩很体贴照顾,女同学的主动关心让这个深山里走出的孤单小男生感到非常温暖和感动,自然多了几分亲近,他把她当做亲姐姐一样爱护。直到有一天,女同学主动向他表白了爱慕之情,他才意识到女同学对他的感情不是普通的同学之情或姐弟之谊。这令一直怀有自卑心理的李一轩很感激女同学对他的爱慕,于是李一轩接受了女同学想与他交往的请求,两人开始相恋,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

时间很快过了三年,转眼到了博士毕业,经过撰写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的李一轩,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那一天是个风和日丽的天气,也就是我和高翔在小城结婚的日子,李一轩的女朋友来他的宿舍找他,宿舍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在闷头看书,抬头见是女友,打了声招呼,让她进来坐,可是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他手上的书。

女友冷笑一声,平时温柔多情的脸庞,现在已经不复存在,她皱着眉头冷冷地问道:“李一轩,你能不能好好听我说话?我有话要跟你谈。”

“怎么啦,娟姐,别闹,这本法国小说太好看了,我很想知道主人公最后的结局是什么,现在正在关键时刻,我要赶紧看,马上就要到期该还给图书馆了,一会儿我陪你逛街吃小吃好吧,你先让我再看会儿。”李一轩象往常那样哄着女友,手里的书却没有要放下的意思。

“李一轩,你既然对我不理不睬,我就把话和你说清楚吧,你听也好,不听也罢,随你好了,我今天来是要和你说我们分手吧。”女友面无表情地说出要说的话,转身准备离开。

“别生气啦,我不看了还不行嘛,好好听你说话。”李一轩以为女友只是象平常那样发发小脾气,连忙哄道。

“李一轩,你听好我跟你说的话,我们俩分手。”女友冷冰冰地望着他,一字一顿地吐出那几个字。

李一轩一阵愕然,他看出女友说话的表情和眼神不象是开玩笑,但是他实在也搞不清怎么回事,怎么好好的要分手呢。

“为什么?”他莫名其妙道,脸上现出迷惑的表情,他实在难以理解。

“你觉得我们俩象男女朋友吗?你是个正常的男人吗?你是不是有病?有我们这样谈恋爱的吗?你对我根本没那意思吧!”女友眉毛眼睛一起倒立,一连串质问,然后接着冷声道:“告诉你,我跟了别的男人,我现在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所以我们分手,你明白了吧?”

李一轩瞠目结舌,这个打击对他来说太突然,仿佛是他读过的小说里的情节,可是居然实实在在地发生在了他的现实生活中,这算不算自己被戴了一顶绿帽子呢,他心里想着,却很奇怪的没有丝毫愤怒。

女友想离开,李一轩叫住她,沉吟半晌问:“娟姐,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不是开玩笑?”

“当然是真的,我现在有功夫跟你开玩笑吗?”女友满脸鄙夷道,说完还不自觉地小心翼翼摸了下自己的肚子,那里面有她和另一个男人的爱情结晶。

李一轩明白了一切,他深吸口气,接着说道:“好吧,首先,要恭喜你喜得贵子。其次,你要和我分手,我肯定同意,当然现在也由不得我说话,我可以告诉你,我确实不是个正常的男人,我是性无能,我小时候被蛇咬过,我们的缘分就此了断吧,祝你幸福!”

女友听完他的话,表情由鄙夷变成同情,她想安慰他几句,却只见他挥了挥手,又拿起面前的书本。仿佛瞬间女友变得透明,被风吹走散去。女友咬咬牙一跺脚兀自转身离去,不再回头多看他一眼。李一轩跑到宿舍后面的小山坡,痛哭了几个小时。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后面还有一句,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虽然从小就有着深深的自卑感,自卑却常常伴随着自尊,他拼命读书,希望走出大山,改变自己的命运。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想法却是极为单纯,尤其是男女之间的爱情,在这个青年的内心深处,一直期待着那种最纯净最美好的真爱,他深受中国古代文化儒家思想的影响,发乎情止乎礼,他认为男女之间的肌肤之亲,是人间最美好最圣洁的行为,而这世上最美妙的感觉应该留给新婚之夜。

李一轩想的是他们虽然相恋,但是现在还在上学,不可能很快结婚,所以相恋三年,他完全把自己沉浸在柏拉图式的理想爱情里,却不知道对方对他已经大失所望,对感情早已失去信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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