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章: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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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黑社会,人们很自然地联想到旧中国时代黑社会制造的那一起起惨案,那一幕幕悲剧——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等至今仍在影视中“炒”得火爆的流氓大亨们,当年指使“青红帮”勾结官府,亦官亦匪,绑票暗杀、敲诈勒索、包赌包娼、走私贩毒、拐卖人口,无恶不作,把上海乃至大半个中国搅得乌烟瘴气,民不聊生。诸如此类的社帮、会党、会道门、毒枭、赌棍、老bao、土匪强盗、奸商恶霸、地痞流氓等各种类型的黑社会势力,都在历史上扮演过魔鬼角色,作恶多端,祸国殃民,令人间之色变!新中国成立,大陆在短期内清除了黑社会势力,乃政府一大壮举。光阴荏苒,黑社会对大多数人来说,已经很遥远,很陌生了。

按照传统的思维定势预言:黑社会不可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再现。然而,改革开放将国门刚打开不久,在特区深圳就出现了境外黑社会公开入境犯罪活动。此后短短几年,一批批境外黑社会组织由沿海省市迅速渗透到了内地,黑社会分子入境犯罪案例陆续见诸报端。客观事实无情地撕碎了传统的美好“预言”,人们禁不住惊呼:“狼来了“——

何谓黑社会组织

提起黑社会,我们就会联想到在意大利横行无忌的黑手党、在旧中国上海滩呼风唤雨的青红帮头子杜月笙、黄金荣之流。无论中外,作为有组织犯罪高级阶段的黑社会犯罪,都是危害百姓的最疯狂的毒瘤。毋庸讳言,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犯罪也在步步升级,我们对这类犯罪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

那么,什么是黑社会?

1997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4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有关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全国人大法工委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解》一书中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组织。《释解》中还列举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和行为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是:1.有三人以上的犯罪组织成员;.有较为明确的组织宗旨以及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内部分工;.有严格而残酷的组织纪律;4.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其成员主要靠所属组织的淫威获取资金。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是:1.以武力为后盾,无论在违法犯罪中还是在经济活动中,都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贿赂、拉拢国家干部,渗透到国家机关;.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在一定的地段或者区域内称王称霸;5.严重破坏一定地段或者区域的经济秩序或者社会生活秩序。

中国内地的黑社会犯罪是在团伙犯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了解团伙犯罪就不会知道中国内地的黑社会犯罪内幕,因为,团伙犯罪在现代中国社会中已成为犯罪的主要组织形式。

那么,什么是中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社会基础。早在1990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就指出:黑社会组织已经在广东、海南、湖南等省出现,并有由南向北、由沿海向内地发展的趋势。1998年11月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在执法检查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严重”是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主要表现之一。时任公安部部长的贾春旺同志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研究问题专门作过多次批示。不少专家学者也认为,我国滋生、蔓延有组织犯罪,无论从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等各方面都已具备了条件。黑社会性质犯罪已成为新时期引人注目的犯罪趋向。

犯罪质量提高同犯罪上升一样,也存在一个发展过程,并非一夜之间就能形成。社会转型期尤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们对可能出现的犯罪问题认识和估计不足,措施滞后,预防不够,存在一系列失调。诸如经济体改与政治体改的失调;经济迅速发展与社会价值观的失调;市场经济的发展与预防、控制犯罪机制的失调等等。在犯罪猖獗,长期居高不下的态势下,就必然导致犯罪质量的上升。也可以说,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滋生与蔓延,正基于这个社会基础上。

(一)腐败现象,执法不严,打击不力,使黑社会性质犯罪趁隙复起。政治上的腐败必然导致犯罪活动的升级,这是被中外历史一直反复证明了的事实。1998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5万多起,挽回经济损失4.8亿元,***年至1997年的九年间,福建全省被开除、劝退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中共党员即达400名;从原因看,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走私等经济问题占高比例。对犯罪的抑制不力,也必然促使犯罪质量的上升。一方面是刑案猛增,立案不实,积案多,在逃人员多,查处上的人为干扰多;一方面公安机关受管理体制,警力、经费,党风、社会风以及队伍自身素质等问题的种种制约,其实际打击效果是可想而知了。也正是在这种态势下,令人忧虑的社会恶势力现象,才得以逐渐抬头和死灰复燃,黑社会性质犯罪也就必然要趁隙复起了。

(二)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犯罪提供了经济基础。多元经济的蓬勃发展,外资的大量涌入,私有经济成分的上升,不可避免地为黑社会性质犯罪提供了可以私营、独资、合资等“合法”身份做掩护从事各种犯罪活动。从福建看,这种趋势尤为明显。多种经济快速发展,利用外资规模扩大,福建已成为非公有经济和乡镇企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1998年,全省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160.6万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477.4万人,两项合占全省168.8万从业人员的8.9%。在厦门等沿海城市,利用独资、合资等经营为掩护,进行制贩冰毒,走私枪支、文物等有组织犯罪已屡有发现,甚至策划杀人、爆炸、抢劫、绑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扰乱了沿海地区的社会秩序。以私有经济为基础,进行有组织犯罪的上升趋势明显,他们凭借掌握的金钱,收买爪牙,发展组织,拉拢腐蚀内部人员,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刑案增多与团伙犯罪上升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重要前提。从海南省看,改革开放0多年,建经济年均增长1.8%,高出全国平均增长水平,成为经济综合实力上升最快的省份之一。与此同时,刑案增多与犯罪质量上升的趋势也十分明显。“八五”期间全省立刑案5万多起,比“七五”期间增加10万多起,上升68.9%,其间团伙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全省“八五”期间摧毁犯罪团伙196个成员81550人,1998年全省团伙涉案数仍达1476起,占全省当年刑案立案数的15.04%。犯罪质量伴随经济快速发展而上升的势头尤其明显

(四)黑社会性质犯罪随着经济罪案的大幅上升而滋生。近年来,我国经济罪案上升速度大大高于刑事案件,且大案比重逐年上升。从福建看,1998年全省立经济罪案77起,案值9.亿元;起数较1994年的1878起上升79.8%。在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犯罪尤其突出。其明显趋向:一是行业犯罪突出。二是涉案范围广。骗税、造假、拿回扣等新花样不断冒出。三是权钱交易突出。这是有组织犯罪可资利用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四是团伙犯罪增多。尤其是广东在走私、偷漏税、贩假等境内外相勾结的经济罪案中,具有跨境域和复杂性的明显特点,使得此类经济罪案难以由个人独立完成,因此团伙犯罪在经济案件中十分突出,不少经济大案是组织严密的团伙犯罪所为。那些精心策划,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经济犯罪巨案,就自然为有组织犯罪所染指了。

(五)黄赌毒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重要温床和土壤。黄赌毒总与有组织犯罪互为依存、蔓延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全国黄丑回潮现象触目惊心,有的年份成倍增长。其中创记录的000年较1990年上升二十余倍;全国同期查赌160万起多,参赌面越来越广,赌资愈来愈大,一场赌款甚至达上千万元以上。近年毒案迅猛增长,吸食、注射毒品也呈大幅上升势头。目前已达百万余名。从福建省福州市近年查获的56个有组织犯罪团伙看,与黄赌毒有染的占很高比例。横行福州北峰山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头目涂杨桂与同伙经常出入高级宾馆,聚众赌博,**吸毒,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直至落入法网,才结束了这种糜烂可耻的生活。

(六)特殊的地理人文景观对黑社会性质犯罪发展的影响。毋庸讳言,从沿边沿海地带看,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滋生和蔓延比内地要来得快,问题也相对严重。福建由于面对台湾,毗邻港澳,海域广阔,岸线漫长,港澳口多,大批台轮来靠,加上遍布世界各地千万华侨、华人,百万港澳同胞和80%以上台胞的祖籍都在福建,每年有百余万的华侨、华人、台港澳同胞人闽旅游、探亲、商贸,同时也为国(境)外黑社会的渗透提供了便利。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台湾海峡两岸随着经贸、人员交往的增多,黑社会渗透尤其显得突出。由于岛内“以黑治政”,导致黑道势力急剧膨胀,恶性蔓延。台警方近年一再展开大规模扫荡黑帮行动。许多黑道人物纷纷出洋躲避,有的逃往港澳及大陆,有不少台黑成员通过各种渠道,潜入福州、厦门、漳州和泉州等福建沿海城市落脚,与境内不法分子相勾结,从事种种违法犯罪活动,并成为上述影响催化境内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重要因素。

(七)不可忽视的黑社会历史因素。笔者在犯罪研究中,深感历史沉渣泛起所具有的强大惯性和顽强的表现力,这也是应予充分考虑的滋生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刑法规定也就是承认了中国存在“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那么,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是否就是黑社会犯罪,对此人们有着各自不同的看法。

归纳起来,目前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它是一般性的集团犯罪向黑社会犯罪转变的过渡形态。因为,一是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黑社会不可能产生和存在;二是目前我国存在的这类犯罪组织,同国外黑社会和旧中国的黑社会有很大差别,还不完全具备它们那样的特征。

另一种观点认为,所谓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就是指已具备了黑社会基本特征的犯罪组织,尽管它们同真正的黑社会还有一定差别,但从其本质看,它仍然属于黑社会这个范围,不过处于黑社会的初级阶段而已。它本身就是黑社会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黑社会。

我们赞成后一种观点。

首先,在我国,不仅承认而且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和基本特征,并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这说明,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不仅存在,而且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有的地方黑社会性质犯罪还很严重。从这类犯罪的基本特征看,已具备了黑社会犯罪的属性,应当归属于黑社会犯罪范畴。

其次,黑社会犯罪虽是有组织犯罪的高级形态,但也存在着组织化程度和组织规模大小之分,存在着其社会影响大小和对社会危害严重程度的差别,存在着其经济实力大小和政治渗透能力的差别等,它也有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发展阶段和相应的三种表现形态。我们认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实际上是黑社会犯罪的初级形态。

再次,黑社会性质犯罪与典型黑社会犯罪相比,无论在其组织程度、组织规模、人员数量、活动方式和范围方面,无论在其经济实力、政治渗透能力、发展历史和存在方式方面,有着很大差别;但是,它却基本上具备了黑社会犯罪的最本质的那些特征,如有一定的组织,组织内部分层级,成员有比较明确的分工,有自己内部严格的组织纪律和行为规范,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和贿赂等手段,有自己的保护伞,有自己的武器,犯罪的主要目的也是追求经济利益等。

所以,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实际上它就是黑社会犯罪的初级形态,就是黑社会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也就属于黑社会。

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既不同于国外境外典型的黑社会组织,也不同于我国旧社会的黑社会组织。它们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组织结构简单,组织规模小,成员人数少。有的甚至没有组织名称,而以“老大”、“大哥”等或以某一代号或公司企业名称来替代。组织成员人数少,一般为10-15人左右或者更少。这与典型黑社会组织不能相比,如日本山口组成员有8万之众;意大利黑手党核心骨干5000多人,党徒17000多人;哥伦比亚麦德林卡特尔贩毒集团有大小头目50人,成员有5000之众;我国台湾的黑社会组织“竹联帮”拥有8个犯罪组织,每个犯罪组织有数百人,总计上万人等。

二是经济实力小。在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经济实力比较小,它们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收入最多者也不过数百万元人民币,而且这样的犯罪组织极少。一般的也不过数万或数十万元而已,而多数根本就没有什么经济实力。它们还处于犯罪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但不可否认,其中有些尚未被人们所认识或尚未被揭露出来的犯罪组织,活动十分隐蔽,正在通过各种手段在疯狂地积累犯罪资本。尽管如此,在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经济实力同典型黑社会绝对无法相比。例如,在美国,黑社会犯罪的总收入每年可达到000亿美元,其中二分之一来自毒品和赌博业收入;哥伦比亚贩毒集团每年运往美国的毒品价值达150亿美元;俄罗斯5000多个黑社会组织,控制着5%的商业银行,40%的国营企业以及80%的与国外合资的企业,其合法与非法收入混合在一起,在国民经济总收入中占有相当的比例。

三是存续时间短。国外境外典型黑社会组织有着自己漫长的发展史。意大利黑手党已存在一百多年,美国黑手党也有百年历史,日本山口组等暴力团存在的时间也近百年(1914年成立),旧中国的黑社会组织也一直延续至今(主要活动在台港澳地区和其他一些国家)。但在我国大陆,现存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则只有十多年的发展史,而真正能继续存在下去的,有影响的犯罪组织几乎可以说没有。这是由于我国政府采取了有力的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各种措施,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了遏制,减缓了其恶性发展的势头。因此,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像意大利、美国和日本等国以及我国台、港澳地区那样的黑社会组织在我国很难发展起来。即使出现,也很快就能被发现和摧毁。它们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研究资料显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我国就目前情况看,存在时间比较长的也不到十年,即使有个别的超过十年,也属极少出现的现象。一般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从其产生到灭亡也不过-5年。

四是势力范围小,活动地域有限。一般来说,典型黑社会组织既在其国内占有一定的犯罪市场和地盘,又有较大的活动空间,甚至是跨地区、跨国性地建立起来的犯罪联合体。而在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般是在某一很小的地域范围内建立起来的,虽占有一定地盘,有一定势力范围,但其活动地域有限,真正跨地区、跨省区建立的犯罪组织非常罕见。当然,一些犯罪组织也经常进行跨地区、跨省区犯罪,但其势力范围并非是跨地区、跨省区的。目前虽已出现了如走私、贩毒、绑架、组织偷渡、洗钱等跨地区,甚至是跨国性的犯罪联合体,但其产生和发展也只有短短几年的历史,与国外典型黑社会还有很大差距。

五是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头目绝大多数直接指挥和参与犯罪活动。众所周知,典型的黑社会犯罪的头目一般躲在幕后操纵,其一般成员甚至不知道其真正头目是谁。当犯罪组织的犯罪活动被揭露以后,只能惩处那些具体指挥和参与犯罪活动的组织骨干和一般成员,组织头目很难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现象在国外境外是司空见惯的。而在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头目躲在幕后的很少,绝大部分组织头目直接指挥和参与犯罪活动。根据我们199年对55个这样的犯罪组织的调查资料,有96.4%的组织头目直接指挥和参与具体犯罪活动,只有.6%的头目躲在幕后操纵;根据我们1997年对个这样的犯罪组织的调查,有6.4%的组织头目直接指挥和参与具体犯罪活动,有6.6%的躲在幕后操纵。这一变化说明,一方面,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逐步趋向于成熟,加快了其发展步伐,缩短了与典型黑社会的距离;另一方面,同国外境外典型黑社会相比,绝大部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仍然处于黑社会的初级发展阶段。

目前公安部和法学界认定的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有七种形式:

一是家族型。所谓家族型,就是指由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的成员为基础形成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即以血缘关系为核心形成的犯罪组织。意大利黑手党就是家族型的典型代表。在我国,它的组织规模很小,一般是由一个家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或者由同一家族的几个成员为主组织起来的。这类家族型犯罪组织是地方流氓恶势力的一种类型。如辽宁营口市盖州县芦屯镇的段氏四兄弟为首的犯罪组织就是一个典型代表。段氏四兄弟连同其母亲为核心,亲友五人为骨干,网络地痞流氓0多人,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拥有武器和现代化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豢养了10多条狼狗。他们利用各种卑劣和强制手段积累犯罪资金一百余万元,强X妇女8人,伤害无辜群众上百人,其中致残致死者11人,腐蚀政法干警4人,形成地方一霸。

二是地域型。这是以一个地方同学、朋友、亲戚等关系的人为主组织起来的犯罪组织。往往以累犯或惯犯为头目,以本地的一伙犯罪分子和游手好闲之徒为骨干而形成,是典型的地方流氓恶势力。他们在一个地方称王称霸,垄断市场,插手民间纠纷,敲诈勒索,被称为“第二政府”、“第二派出所”、“第二法庭”。他们腐蚀地方基层政权中的腐败分子,甚至能左右地方基层政权机关的选举。例如,已被摧毁的广东中山市开发区五星村以黄某为首的黑势力在本地开发区首先开办企业,雇用保镖和打手,形成黑社会犯罪组织。然后通过暴力、恐吓和收买等手段,控制服务业和建筑业,收取保护费,强行组织赌博,强迫他人参赌,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由此成为本地暴发首富。接着他又利用自己乡镇企业家的身份和经济实力,参加村委会主任竞选,当上了村委会主任。

三是封建帮会型。这是以封建帮会的形式组织起来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是地方流氓恶势力的一种类型。一般都沿用旧的封建帮会的名称和头衔。如重庆市涪陵地区以高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达40多人,组织内部有严格的等级和帮规,并设立“舵爷”、“龙头”、“大哥”以及“天王”、“金刚”等头衔。实际上,该组织从事盗窃、抢劫、杀人、敲诈勒索、组织赌博、流氓斗殴等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是地方流氓恶势力。

四是狱友型。这是由同一个监狱服刑期满被释放后的人相互勾结而形成的一类有组织犯罪集团。根据现有资料,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头目和骨干中,大约有85%以上的人是惯犯和累犯,或是有某种前科劣迹的人。狱友型犯罪组织犯罪经验丰富,手段凶残,犯罪能量大,逃避打击的能力强,并且多拥有武器,一般进行最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如性质十分严重的杀人、抢劫、盗窃以及组织赌博、强迫卖淫、制贩毒品等。

五是犯罪联合体型。这是由各种犯罪团伙和集团联合组成的一类犯罪组织形式。一般地说,犯罪联合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松散型的,另一种是稳定型的。所谓松散型的犯罪联合体,是指由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组织为了共同的犯罪目的在同一犯罪过程中分工合作而形成的一条龙式的犯罪链。例如,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的犯罪,往往不是一个犯罪组织就能够完成的。在许多情况下,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组织相继完成的,有些毒品犯罪是跨国性的,是相互勾结起来的跨国性犯罪组织分工合作才能完成的。走私汽车的犯罪是由盗窃汽车、解体包装、偷运、接货、组装、市场出售等环节有机结合而完成的。参与其中的不是某一个犯罪组织,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组织的联合体。所谓稳定型的犯罪联合体,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组织联合组成的统一犯罪组织。各犯罪组织是犯罪联合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还允许保持自己原有组织的相对独立性,而总体上要服从于联合体。这种犯罪联合体组织庞大,人数众多,分工明确,犯罪能量大,社会危害最严重。在我国,已经出现了犯罪联合体的雏形,如盗窃机动车、自行车的犯罪组织与专门销赃的犯罪组织进行了联合;拐骗妇女儿童的犯罪组织与贩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组织进行联合;制造毒品的犯罪组织与走私、贩运毒品的犯罪组织进行联合等。有些跨国性的犯罪组织还同某些国际犯罪组织相联合。一般地说,这类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属于职业化的犯罪集团。

六是渗透型。这里主要指台港澳黑社会组织对大陆的渗透以及国外黑社会对我国的渗透。其渗透方式:(1)通过投资办企业在大陆发展黑社会势力;()黑社会成员直接来大陆发展黑社会组织;()与大陆犯罪组织相互勾结进行跨地区的犯罪活动;(4)黑社会成员直接入境进行犯罪活动;(5)国际性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如日本的山口组等通过各种方式来我国发展黑势力;(6)台港澳地区被通缉的黑社会成员来大陆避风,并进行犯罪活动等。尤其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境外黑社会渗透比较明显。境外黑社会“水房”、“14K”等在东南沿海地区的犯罪活动以及类似于张子强犯罪集团的黑社会组织,就属于上述类型。

七是跨国型。一般地说,进行型国性犯罪活动的犯罪组织,大多数是黑社会性质的。如被中俄警方联手摧毁的曾活跃在北京至莫斯科国际列车上的犯罪团伙,就是跨国型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典型案例。

清剿扫除黑社会,是新生共和国的一大创举。几十年过去了,黑社会这个字眼,连同它依附的阶级基础,基本在大陆绝迹了,甚至年轻一代人都陌生的不知其为何物。按照大陆正统人的思维定势预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共和国国度里,再出现黑社会犯罪,简直是天方夜谭!孰料,国门刚刚打开不久,在举国瞩目的特区深圳市,接连发生了黑社会入境犯罪活动。此后,广东、福建、海南、上海、北京等省市,境外黑社会入境犯罪案例,陆续见诸报端。活生生的客观事实,无情地撕碎了人们的美好预言,人们禁不住惊呼——狼来了。

其实一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一些有远见卓识的犯罪学家就提出了衷告:“改革开放之后,要特别重视黑社会犯罪问题。”理由很简单:黑社会毕竟是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来的沉淀物,源远流长,根深蒂固。一旦社会环境适宜,这种潜伏期很长的社会毒瘤,必然恶性发作,可以说,这是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一个看得见的事实是:黑社会组织虽然被扫出大陆了,但他们人还在,心不死,组织还在发展,活动照常进行。既然中国大开国门,他们还会卷土重来。198年6月4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条引起国人舆论哗然的消息:“美籍女教师莉莎·威克瑟,因窃取我国机密,触犯中国法律,于198年5月8日被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威克瑟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无疑,在国门刚刚打开,刚从政治斗争旋涡中解放出来且对西方社会“刮目”的人们,对这条入境美女蛇的行径引起了极大兴趣,一时,成了众人桃色新闻的谈资。其实,案情不太复杂:8岁的威克瑟是1980年6月从美国来到北京第二外语学院分校当英语教师的。她以西方美女特有的洒脱、靓丽和放浪,很快使周围一批高知识阶层人物着迷。于是,她打着“中美友协成员”名义,以特有的交际手腕和流畅的中国话到处交朋友,不久便有50多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对位高权重的人物信件、当兼职秘书等,很快让“目标”臣服。某经济学家就是这样被她拉下水的,她利用为其翻译英文信件之机,先后窃取了我国二十多份内部机密材料。对那些色迷迷地想沾点洋腥臊味的人物,她更是如鱼得水,顺手牵来玩弄股掌之中。社科院研究生沈某是有妇之夫,且在攻关国家重要研究课题,但经不住威克瑟的洋味诱惑,很快沾上去且坠入情网。沈某日后交待说:“……从此以后,她就像个魔一样揪住了我的灵魂,她那诱人的身段、逗人的音容、奔放的青春靓丽,撩拨得我吃不下,睡不安,引得我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只要威克瑟答应我,我就豁出去了,对她有求必应……”结果,沈某为了满足私欲,不惜为威克瑟提供了《农业文献索引》、《农业经济情况》、《中国农村调查资料》及一些未定稿的研究资料和内部机密材料O余份。威克瑟的名义恋爱对象衣××,是经济学院颇有名气的高材生。尽管他也知道威克瑟与他每周两夜共枕狂欢的同时,毫无顾忌地与他人插空上床,但他不忌讳戴“绿帽子”,仍一在情深地恋她、追她,任她摆布,他与威克瑟上床欢娱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帮她整理出一至两份搜集到的机密材料。当威克瑟察觉到我安全情报部门开始注意她的不法行为时,衣××竟主动地为她转移机密材料140余份。更可悲的是,某成套设备局处级干部肖某,威克瑟仅赠给他一本英文小字典,赏给他一个虚情假意的亲吻,肖某竟迫不及待地以“赠送研究资料”为名,将一份党内绝密材料复印后送到了威克瑟的床上……威克瑟在被我国驱逐出境后不久,便在“自由世界”大造舆论,把中国的高知识阶层诬蔑的不堪入耳、她在恬不知耻地卖弄了一番自己的“色相勾引术”后,竟直言不讳地宣称:“……那里简直是不设防的城堡,既便是有防,在我美女神面前也不堪一击……”

可惜,中国人大都在津津乐道地谈论这条美女蛇卑鄙的“下三路”,竟无多少人关注她来中国的真正目的。据国际刑警部门提供的资料:威克瑟是美国三K党家族成员,受美国中央情报部门专门训练派遣。威克瑟间谍案只是一个信号,一个警告。随后而发生的一系列案件都充分说明,境外客商大批响应改革开放,涌进国门,绝不仅仅是旅游观光、洽谈项目、投资办企业——198年月9日下午,在广州市面向海珠广场的广州宾馆七层楼外,突然悬挂出一幅宽半米、长米,白底黑字赫然写着“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条幅。这在中国是政治大案,当地国家安全机关和警方着实忙碌了一阵。结果,仅6小时就擒获了案犯何某某和林某某。初审,何、林二犯一口咬定是来自香港的客商,是到大陆考察投资环境的,各类证件材料也都齐全,无可挑剔。但随着审讯的步步深入,这两位客商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何某某是台湾驻香港“91特务组”组长,林某某是组员,他们受台湾“大陆工作委员会”派遣,专门到大陆来摸“行情”的,计划首先在沿海布建情报网……1986年,中国首次披露“41特大贩毒案”。这是中国警方同国际刑警合作破获的首例跨国性贩毒案,缴获海洛因100多公斤!此案供方和买方先期在曼谷共同策划,派人到昆明、德宏以旅游观光名义,作了长达4个月的观察才开始行动的。为保险起见,缅北供方派人小批量走私入境,然后由泰国黑社会派出贩毒老手温某某从德宏到昆明中间接应;香港黑社会也派出老手戴某和余某某到昆明接货。尽管双方部署的天衣无缝,终于还是被中国警方根据国际刑警情报部门提供的信息查到了蛛丝马迹,在昆明将温某某、戴某、余某某为首的贩毒集团交货时一网打尽。据温、戴犯供称:他们只不过是小批量地先探探路,目的是打开“中国通道”,建立中缅运输线。结果,此后破获的一系列贩毒案,无不证实了这一点。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以港澳台为主流的各个黑社会组织,个个都张开了血盆大口,饿虎觅食般向中国大陆扑来;公开的,隐蔽的,合法的,非法的,空中,海上,陆地,集团的,单个的,冠冕堂皇的,偷偷摸摸的,车载的,船运的,机装的,货物夹裹的,渠道多元化,行动立体化,“登陆”全方位——福建。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同香港、澳门毗邻密联,在海外的华人、华侨800万之众,在港澳的福建人逾百万,80%以上台湾同胞的祖籍在福建,于是,这里成了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九十年代后,随着海峡两岸关系缓和,经贸活动频繁,出入境人员基本是每年成倍地递增。这种得天独厚的地理!

据福建警方“缉黑� ��部门提供的资料:截止1996年,经常出入福建省活动的境外黑社会组织已达几十个;主要活动地在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城市。这些黑社会组织,基本都是打着探亲访友、投资经商办企业、组织海峡两岸联谊活动等名义渗透进来的,个个部有合法的、堂而皇之的董事长、总经理、企业家、专家学者、这师那师之类的桂冠,他们大都无拘无束地公开出入于党政部门和社交场合,许多人被新闻媒体“炒”得大红大紫。殊不知,他们以开办的公司、企业、娱乐场所为依托,暗地里都在干着发展组织、扩充实力、垄断行业、争霸地盘的勾当或密谋着各种犯罪活动。“14K”、“新义安”、“福义兴”、“和胜和”、“新和帮”、“水房”、“和安乐”、“忠方堂”等十几个福建籍黑帮组织,凭着对原籍地理环境、乡情人缘熟悉的优势,大肆在亲友中传播黑社会组织的宗旨帮规、帮会优势,宣扬江湖义气,拉帮结派,发展组织。“14K”沙田地区的“纸扇”郭某某,入境不到三年,已在厦门等地设立了“14K分堂”。“忠方堂”的“红棍”王某某在福州和福清市已发展成4个堂口分支,指挥各堂口网络地痞流氓入会,形成了一定势力。

福建警方从对查获的境外黑社会犯罪70余起罪案数百名骨干成员情况剖析发现:众多黑帮分子入境后,利用初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关系,拼命插足金融、企业、房地产等部门,千方百计在政府和执法部门找“靠山”,建立保护桑与台湾当局有瓜葛的黑帮分子,则大力迎合大陆的政治号召和现行政策,广泛结交党政军干部,刺探中方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情报资料。更多的黑帮分子则是采用黑社会惯用的犯罪方式和手段,从境外输入先进的枪支、交通、通讯、电子化工等高科技犯罪工具,秘密与当地黑道分子相互勾结,进行各种犯罪活动。澳门来的黑帮头子刘某,在莆田市涵江区秘密网罗了一批“两劳”释放解教人员,加以培训,先后持枪抢劫赌尝绑架勒索个体户和侨属,作案0余起,抢劫10万余美元及大宗物品。

警方一份“扫黑”资料显示:广东省10年内已打掉境外黑社会组织几十个;取缔当地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00多个,抓获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分子1500余名……另据广东警方最新透露:现纳入警方视线的境外黑社会组织,主要涉及香港的“14K”、“水房”、“新义安”、“和胜和”,澳门的“14K”、“和胜义”,台湾的“天道盟”、“竹联帮”、“四海帮”,日本的“山口组”等黑社会组织。境外黑社会组织前赴后继疯狂“登陆”形势之严峻,由此可见一斑。八十年代,境外黑社会渗透到广东,主要活动在深圳市、珠海市、珠江三角洲地区。进入九十年代,黑社会组织已基本渗透到了各个城区,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也陆续发现了港澳黑社会组织的犯罪活动,随着各个黑帮组织争相渗透发展,多数帮派已倚仗各自优势划范围,争地盘,而且,各黑帮间经常为争夺势力和地盘大打出手,进行“黑吃黑”火併。“14K”的“红棍”黄某某、“草鞋”孙某某投资在惠阳建起了“建龙山庄”酒楼。以此为据点,网络0余名地痞流氓为“马仔”,充当其先锋。后来闹内讧,孙某某又承包了“威威大酒店歌舞厅,开设了新据点,招兵买马,抢占地盘。双方几经火併,最后联合进行犯罪活动,狼狈为奸。

000年4月8日广州首个特大境内外黑社会组织勾结案开庭审理,这是涉黑组织名被告人第一天在广州中院“过堂”。

经济特区的建立,天然资源的开发,经贸活动的繁荣,使海南成为世界瞩目的又一块“大肥肉”。随着中外客商纷至沓来,东南亚各黑帮组织是不会袖手旁观的。据海南警方调查资料显示:海南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已发现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犯罪活动主要是:台湾的“竹联帮”、“四海帮”、“三环帮”,香港澳门的“14K”、“和胜和”、“新义安”、“和胜义”、“越南帮”、“大圈仔”等帮派。与其他省市不同的是,“进军”海南的各个黑帮组织,基本是响应中国政府“开发建设新海南”的号召,打着投资办公司、建厂办企业的名义,以显赫合法的身份开进海南的。比如“越南帮”冯帮主,以“香港琼威发展有限公司”总裁的身份,在一位省政府要员的陪同下,前呼后拥来到海南考察投资项目。冯帮主转了一圈,当即拍板在海口市滨海大道购地兴建“滨海公园”,开办了高档的“昌隆大酒店”,并下令属下分公司冯堂主和欧阳堂主分别开设了“昌盛”、“盛昌”两座大酒店。顿时,《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盛市电台、电视台对冯帮主一行的重大举措大篇幅、大场景、全视角地连续报道,一阵把冯帮主“炒”得红了南半天,以致当地人一段时间形成了“言必称冯”之势!进入海南的各个黑帮组织,多数都由该帮中层以上头目为主,有智有谋,财大气横,势力雄厚,每人至少办一个公司,开一个企业,有的人开办四五个公司和企业,而且大多数开办的是娱乐业、酒店和贸易公司。如“新义安”的头目曾某某以公司为据点,请来一些党政干部吃喝玩乐,不惜用重金和美女连续请请请,送送送,直到一些领导干部下水。某领导干部被其抓住把柄后,只好违心地答应了对方出借“车牌”的条件。曾老板据此进行走私汽车犯罪活动,先后走私运送高级轿车100多辆倒卖到内地牟取暴利,最后席卷巨额资金而去!在海南省党政机关反腐败清理整顿中,有这样一部分干部丢了乌纱帽,甚至成了阶下囚。

上海作为历史上黑社会活动的大舞台,当今中国改革开放的“龙头”,世界瞩目的国际性大都市,自然也是世界各地黑社会组织进攻的“主战潮。可以说,上海在“扫黑”斗争中采取的措施最早,查控力度最大,成果自然也是丰硕的。由于上海作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第二大中心的缘故,也由于我国政府多从政治影响方面考虑的因素,上海警方至今尚未全面对外公布这多年来查破的入境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情况。根据目前上海警方原则披露的情况看,像台湾的“竹联帮”、“四海帮”、“莹桥帮”、港澳地区的“新义安”、“和胜和”、“14K”、“三合会”等主要黑社会帮派,都不同程度地渗透进上海进行了犯罪活动。不过,从警方199年公布破获的“四海帮”渗透活动案中,不难想象其它黑帮渗透到上海活动之规模。

199年,上海警方“反黑”侦破组成功地抓获了台湾“四海帮”海外联络部部长张彼得一行。警方坚持政策瓦解,加大审查力度,迫使”张部长”供述:“四海帮”总部七位核心“山主”,除留守一位坐镇台湾外,其余六位各带一支人马,已纷纷潜入上海,目的是考察当今上海的社会环境,布建网点,发展组织,计划在适当的时机,将总部迁到上海“安营扎寨”。为此,他们已在广州、厦门、青岛等沿海城市设立了联络站,派遣了联络员,并在上海派遣了“海外部长”,为把台湾总部迁到上海做好了充分的组织准备工作。另据“张部长”交待:总部几次开会研究,为达长期占据上海大舞台之战略目的,必乘大陆改革开放之时机,积极应和中共之政治主张,开通多种渠道,以多种方式投资,建立永久性网点,重点目标是酒吧、舞厅、卡拉OK厅、饭店、旅馆、夜总会、打靶场游乐场等第三产业。计划筹集到雄厚资金后,参与上海股票经营,进而操纵和控制股票市场,增强经济实力,吸引世界各个黑帮组织特别是贩毒集团到上海进行“洗钱”活动!张彼得“部长”的交待,着实震惊了有关部门的领导。警方据此迅速调集优势警力,对“四海帮”涉足的第三产业和各联络站采取闪电行动大清查,使一大批刚刚立足的“四海帮”骨干分子纷纷落网。

落网人员中,有些是从台湾负案在逃或越狱潜逃的骨干,潜入上海后改名换姓,租房娶妻,立足生根成了“新上海人”。这种黑帮分子虽不口台湾去,但不时出入境去香港、澳门、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地进行串联,为落实其“总部”指令而奔忙。有的同当地地痞流氓相勾结,手上掌握着几十名暗娼当“应召女郎”,随叫随到,在许多娱乐场所都形成了招嫖卖**氓犯罪活动的网络。也有的专门利用境外关系走私进**秽录像带、鱼报、药物等,与地摊小商贩配合默契,形成批发倒卖淫秽物品的暗网。还有的暗设赌场或吸毒室,拉拢外来客商消遣,从中抽头聚资,许多黑帮分子在当地建立了较有影响的地盘和势力,成了新上海摊上的“大哥大”!北京。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既是境外黑社会组织垂涎的“天府乐园”,也是中国军警保卫守护的首要目标。随着政府“缉黑”宣传力度加大和一些典型案例陆续披露,人们日益意识到,北京的“反黑”斗争形势也是不容乐观的。从警方披露的下列这些典型案例中,足见境外黑社会渗透活动之猖獗——199年5月9日,4名福建人持北京市外事办公室颁发的因公普通出国护照去美国考察,而且都是打着北京市平谷县某工商总公司的经理、技师等名义,遂引起了警方怀疑,立即扣留审查。

随着深入侦查发现,原来这是又一个境内外勾结“偷梁换柱”组织偷引渡特大犯罪团伙。“蛇头”美籍华侨蒋××,系美国“青龙带”的小头目,在北京市开着“皮包公司”作掩护,委托“道”上的不法分子联络,结识了平谷县某工商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王XX和副总经理郭××,以同该公司合资办企业并负责提供该公司人员免费出国考察为条件,要求这家公司负责解决11名出国人员的护照问题,如果办成的话,先为该公司一名领导干部免费提供到美国考察旅游。如此优厚的条件,果然打动了平谷县某工商总公司的两位经理,王、郭遂按照国家政府机关办理因公出国证件的程序,为11名福建人办理了去美国考察的因公普通出国护照。遗憾的是,警方发现并扣留住这4名福建人时,先期办理的7人已经偷渡出境了!这种境外黑社会“蛇头”以同国内厂家合资办企业为名,堂而皇之地办理因公出国考察手续进行偷渡的手段,在一段时间内很难察觉和控制,国内一些诈骗、走私、投机倒把犯罪分子,多是通过这种渠道混出国门的。

相对来说,境外黑社会组织与国内一些商贸、企业、公司不法分子勾结进行的走私犯罪活动,对北京乃至全国的危害更大。美国洛杉矶汽车有限公司戴董事长,据悉是黑社会组织的一个小头目。他在美国成批量购买了高级轿车后,租用美国乐天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港的商业保税库,将轿车成批运到天津保税库储存。然后通过北京京宝石化总公司王副董事长和该公司办公室的张主任,打着利用外资办合资企业的旗号,向海关申请进口轿车免税待遇,以合法手续入关后,在国内公开倒卖,牟取暴利。结果,蒙混过关,顺利销售,屡屡得逞,整个走私贩私过程形成了购买、运输、储存、进关、销售“一条龙”。199年6月,警方根据举报、调集警力查封了这条“黑线”,当场查获高级轿车19辆,价值1000余万元!

199年,山东的威海、烟台、青岛汽车大走私,震惊了中央领导。由中纪委、监察部、公检法等部门联合组成的专案班子进驻胶东,全面查私打私,封锁海上通道,依法严惩了一批政府官员和执法人员,再次体现了中共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斗志,引起了世界性的轰动。殊不知,此次走私贩私活动最猖獗、受益最大的却是香港万半集团。这是由香港黑社会组织支持操纵的一个集团,张董事长十分狡诈,事先考察了北京、山西、山东、辽宁等地的汽车销售市场和运输路线,然后联合某部驻太阳岛办事处的陈主任,密谋由万半集团出资,太阳岛办事处出具假证件手续,从南韩成批走私汽车。为稳妥起见,张董事长从太阳岛办事处、北京、山西、辽宁、山东等地均派出了骨干小头目负责,并委派万半集团中国市场经理部王经理全程监督协调。一切安排妥当后,张董事长飞抵南韩坐镇,一次上百辆购买轿车,雇船偷运到黄、渤海一带靠岸,先由太阳岛陈主任一行挂上伪造的军用车牌转运到聊城,再雇军舰将汽车转运到辽宁省棉西某基地储存。最后,雇佣大批的地方司机挂着军用车牌,持完备的假证件手续,一批接一批地运到北京、山西等地分散销售。整个走私贩私活动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明火执杖,手续完备,无人敢问津。由中纪委挂帅的专案班子接到举报后,冲破种种封锁障碍,顺线追踪,全面清查,一次就查获了从南韩走私入境的高级轿车119辆,价值数千万元之巨!综观中华大地,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凡是经济建设发展迅速,商贸活动繁荣,改革开放力度大的盛市地区,可以说,境外黑社会组织都有不同程度的渗透!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反有组织犯罪部门的专家调查分析:目前境外黑社会组织渗透到中国大陆进行犯罪活动,基本形成了两大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来自香港、澳门、台湾的黑社会组织,渗透力强,活动频繁、猖獗,第二个层次是来自日本、韩国、美国的黑社会组织,以境内外相勾结为主,冠冕堂皇,更加阴险狡诈。专家们严肃指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境外黑社会组织渗透犯罪案件数量和质量,正逐年增加和提高,并且有“升级换代”的趋势,形势严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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