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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了而立之年后的李大脚不像野猪坳大部分三十多岁的同龄妇女那么苍老,她还是那么风风火火地劳动者,生活着,她的身段还是那么好,脸蛋儿还是那么俏俊健康,只是眼角上多了几条鱼尾纹。

两个儿子都在县城里念初中了。

就在这一年里,发生了许多她预想不到的事情,随着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的开始,野猪坳乡村也发生了变化,文化大革命还是像往常的任何一次运动一样波及了偏远的野猪坳乡村。

第一件事是蓝细牯的回归。

蓝细牯回野猪坳乡村的那天,天上下着牛毛细雨。他是从镇上步行了十多里地回到野猪坳乡村的。

谁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蓝细牯会步行回到野猪坳乡村。人们没有认出他来,谁也不会把威风凛凛传奇式的蓝细牯和走在乡间公路上的这个满脸胡子花白头发的老头儿联系在一起。村里人都不敢认他了,所以他在进入野猪坳乡村时,没有人和他打招呼。况且,他一直低着头,不让人家把他认出来。

他出现在李大脚面前时,李大脚吓了一跳。

“大脚——”

蓝细牯看着李大脚,他突然想起了苦命的碧玉。他受整的唯一原因就是他的妹子是地主的小老婆。许多问题是说不清的,他落难了,那个年代风云变幻,今天或者还是万人之上的大官,明天就有可能变成阶下囚。许多比他蓝细牯更大的官都不能幸免,何况他呢。

“舅——”

大脚发现自己唯一的舅舅老了。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问:“就你一人回来?”

他点了点头:“回来住一个晚上,看看你,明天我就走。”

大脚弄不明白蓝细牯为什么这样凄惨。

蓝细牯坐在那里,端茶碗的手有些发抖。大脚是个坚强的女子,他想,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连累她,他曾想过不来找她的,但他没有办法抑制自己的感情,他想见她一面,或许,这是永诀。

大脚知道他落难了。

谁没有落难的时候呢?

大脚没问他什么,只是关切地说:“回来住些日子吧,反正现在没什么事了,乡村里生活没有城里那么好,你就将就点,无论怎样,乡亲们对你还是挺好的。”

一听这话,蓝细牯的眼睛湿了。

他强忍住了泪水。

在某种意义上,他不如大脚这么坚强,他没想到城里的那个老婆会带着子女和他这个“走资派”划清界限,在他最艰难的时候在他的伤口上撒一把盐。在批斗挨打的日子里,他孤独地面对着这个人世,他曾想过死,他本来想,这次偷偷回来看看他的野猪坳故乡之后,就寻一个安静的地方了结自己的残生。他革命了大半生,在枪林弹雨中没有倒下,他怎么会死在和平日子里呢?他想不通哇。

大脚的话让他心里震动了。

他从大脚坚强的眼中看到了什么。

他怎么就连大脚都不如呢?这么多年来,大脚所遭受的苦难不比他蓝细牯少,可他竟连一个乡村女人都不如。

想到这里,他觉得大汗淋淋了。

在这个寒冬里,他觉得大汗淋淋了。

大脚给他煎了两个荷包蛋,煮了碗热气腾腾的粉干端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所有荣华富贵恩恩怨怨都随着那腾腾的热气挥去了。他突然感到了饥饿,是的,许多日子以来,他都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他被这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粉干诱惑了。

他端过那碗食物。

起初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狼吞虎咽起来。

大脚心里不好受,她心里有泪也流不出来。自从那年丈夫牺牲之后,她就没有眼泪了,为什么要流泪呢?命中八尺难求一丈嘛,人活着,总是有命的,活着的人快活对死去的人是一种最好的纪念。

七婆婆看着蓝细牯的样子,眼睛湿了,她双手合十放在胸前,“阿弥陀佛,造恶哟,造恶哟。”

大脚对着狼吞虎咽的蓝细牯说:“舅,慢慢吃,锅里还有呢。”

蓝细牯似乎没有听见她的话,只是使劲地吃着。他凭什么不吃?只有吃饱了才能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他已经打消了死的念头。他也不想走了,他想在野猪坳乡村里当一名自食其力的农民,和乡亲们在一起,是多么开心的事哪,他从前怎么没想通这个问题呢?

这个问题,他永远也不会想通的。

因为人走到了一定的地步,就由不得你自己了。你当了副县长,就想当县长,当上了县长,就想当地委的副专员,可就在他想当专员时,他落马了。他不就是说了些真话么?不就是因为妹子碧玉是地主的小老婆么?一切都是那么的突如其来又似乎顺理成章。

这个问题,李大脚是永远也不会懂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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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_李西闽_其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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