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章 偶像就在身边,只要愿意去“引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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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当我被迫成天在“公放妹”,“大嗓妹”和“三无妹(无口无心无表情)”的包围下度过牢狱般的日子的时候,就格外羡慕别的同学,仿佛除了我们这个摇滚现场般的寝室之外,其他都是世外桃源。

隔壁就是玫瑰所在的寝室,每每去串门,只有被无视的可能,当然不会是被玫瑰冷落,只是她的室友个个出自“古墓派”,不屑嘘寒问暖,不通人情世故,如果不拿出像奥巴马与卡梅伦搞基,诸如此类的爆料点的话,就休想得到她们的盛情款待,这些姑娘都是地地道道的都市女孩,我行我素,现实独立,我一个乡下娃子恐怕永远没法跟她们打到一块儿去。

细看着三个妹子,一个冷而不艳,一个艳而不敛,一个不冷不艳。冷而不艳的那个是个富家小姐,富家小姐?开玩笑吧!一身低调的T恤牛仔,一副挡掉大半个脸的方框眼镜,一头柔黑秀泽的披肩直发,几乎没有佩戴任何首饰,看她的桌子上也干净得有些寒碜,到处透露着她的节制,甚至整个人都被节制得缩水精干了。这年头的女孩子,不说恨不得把毛爷爷贴在身上吧,至少把卡地亚挂在颈脖里,把LV揣在手臂上,把香奈儿抹在胳肢窝里……能显山露水的都拿出来了,如果不是这种内外反差使她招致很多议论,大概我到现在还无法接受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人——节约到自虐的,富人;至于艳而不敛的那一位,就是我之前预言的能和张琳宣成为莫逆的彪悍旗袍妹,先天的优越条件成就了她一番闯江湖的本事,我们在象牙塔里搅和,她在社会上周旋,她很拜金,但横竖是个独立自主的女孩子,强过一把温柔可爱的“寄生虫”;至于既不冷又不艳的那一个,于我是个谜,无法确切地形容,更加猜不透她——反正相互不感冒。

玫瑰与她的室友只是泛泛之交,“我们很少讲话,开口也只是些恶趣味的段子,没有交心的。”她跟我这么倾诉过。

我用自己寝室的现状作为心理平衡的条件与她交换,以此达到抚慰对方的效果,我这么看待玫瑰有些对不住她,我不该把自己惯有的心理强加到她身上,她没有那么小肚鸡肠,但“同病相怜”确实是让人舒服而又欣慰的东西,经久不衰。

为了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氛围,我们俩每天都驻扎在图书馆。玫瑰帮助我一个个纠正读音,监督我每一句的背诵。令我宽慰的是,在玫瑰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我那垂死的成绩竟有了起色,默写也从原来的“4”字开头变为“8”字开头甚至“9”字开头!从未觉得如此有力量过,越学越带劲,越学越赶命,因为有玫瑰在身边,前所未有的安定和满足也随之降临。

老师都未必讲得清楚的问题,到了玫瑰那里就变得细致易懂,她的“威望”是空前的,人人抢着接近她,这是不争的事实,而被我近水楼台捷足先登了。我得重新看待那么容易就得到香饽饽的我的潜力了,大概真的是从爸爸身上继承下来的“百搭”的个性,让我更容易相信“交际”的力量!不过这不乏“投机”的因素,试想假若玫瑰也是那些崇尚个人主义的独行侠,我就未必有机会了,当然别人同样很难有。

偶像只是将高姿态呈现在表面,如果你主动伸手邀请这位座上客,她还是很乐意和你在音乐声中同进共退,纵情歌舞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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