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想到马的时候,一个精灵猎人骑着一匹青色的大马从我身后奔来,超过了我,消失在了远方。
路上的行人都在讨论着。
“那是范蒂尼!是他!本城等级第一的人。”
“他已经40级了,能骑马了!练级的速度真是惊人啊。”
“偶像啊~~~~等等我,给我签个名啊~~~”
… …
… …
恩,通过这些路人的讨论我得知了三个信息。a:刚才那个人是兰枫城级别最高的玩家,已经40级。b:其他的职业40级才可以骑马,而骑士0级即可。c:我的等级很明显已经大大的落后常人。
其实还好了,我准确的级别是16级,我的经验快要满了。这是在矿洞和达尔砍地魔和炸掉boss后涨的经验。今天下午,我必须练到0级,还有4级。这就是我今天的目标。
这样想着,我脚底加速,飞快的跑出了东门。
和城西虫山的热闹程度相比,城东荒凉多了。这地方简直是个不毛之地。不过这样也好了,起码等我找到怪群后,没人和我抢怪。恩?前方黑黑的一片那是什么?一定是怪物聚集地!这游戏中黑暗势力掌控的范围都是黑雾,需要人们探索后才雾开云散。
随着慢慢的接近那块黑雾,我感觉黑暗的气息越来越浓厚,我不得不放慢了脚步,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四周。走进了黑雾区, 这里是一片沼泽,沼泽地的淤泥中不时的冒着黑色的气泡,我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我接近的地方黑雾散去,阳光照射了进来。
忽然我听到了一阵咕噜噜水烧开一样的声音,在我前方,只见一个气泡越来越大。终于,气泡承受不起了来自内部的压力,爆破开来。在气泡破裂的地方,肮脏的淤泥中,钻出一个浑身晶莹剔透的怪物来。
这怪物,就像一个大大的水滴,干净、透彻,一闪一闪的反射着午后的阳光。
真的难以想象,如此肮脏的淤泥中竟然纯在这么干净的玩意,啥叫出淤泥而不染?眼前的奇妙情景给我活生生的上了一课!
只是看上去干净的怪物思想并不纯洁,它猛的一弹,直接跃到了空中,向我压来。
要是这玩意压住我,我挣扎都没得挣扎。我急忙拿出了我的绝活,就地一滚……我刚刚洗净的铠甲吆,就沾满了淤泥……
躲过了怪物的攻击,我转身一个崩击杵了过去,我感觉我的枪就像是扎在了一堆棉花里。-47一个数字冒了出来。我的枪并未拔出,我手上一用劲,把枪搅了起来。---的一片数字就冒了出来。
哈哈,枪还可以这样用。现在我该试试我的新技能了。
“神圣冰冻!”我大吼一声。一个蓝色的光圈出现在了我的脚下。以秒一次的频率向方圆10米的范围内散发着寒气。
受到了寒气侵略的怪兽体表迅速凝结了一层冰霜,它的攻击速度和移动速度大幅度降低了。我又一个重重的崩击戳到了它的身上,这下不在有刺棉花的感觉了。-75!
看来这种怪物是害怕冰系的攻击的。不然它们怎么躲在这潮湿又闷热的沼泽中?
在我神圣冰冻光环的范围内,我连连的刺向了这只可爱的透明怪兽,移动缓慢的它都没有碰到身手灵巧的我一下,就被我刺死在了沼泽之中。
biu,00经验获得。
爆出了一个银币。
另我好奇的是,它到底把银币藏在哪里,活着的时候,我看到它的身体是透明的,里面啥东西都没啊?
嗨,这是游戏而已。我转眼就给了自己一个最合理的答案。当下可没功夫想那么多,练级先。我从地上捡起了这枚干净的银币,继续寻找的新的猎物。
顺手翻了翻怪兽图鉴,原来这种怪兽叫做史莱姆,生活在神秘世界的各大沼泽中。
就这样东一只西一只的杀了一会,我的等级便练到了16级。而我也有了经验,看到沼泽中冒着气泡,便一枪扎下去,大多数情况,都会有一只大大的史莱姆冒了出来。我快乐的杀着它们,在我强大的神圣冰冻光环下,我几乎没有什么消耗。
渐渐的,我深入到了沼泽之中。
随着又一只史莱姆被我杀死,我又前进了几步,前方又是一片黑雾散开,但这次出现在我眼前的,居然是一幢破旧的小木屋!这种地方也有人居住?我连忙走了过去。
“嘎吱!~~”一声,我推开了腐朽的木门,里面有一个满脸皱纹的老人坐在里面,他面前是一个火盆,火盆上煮着的一锅洲很可能是他的晚饭。
见到我进来,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我好奇的问到:“大叔,我又不是来抢你的饭吃,你叹什么气啊?”
老头慢慢的问到:“你是不是来自光明军团的人?来自兰枫城?”
我点了点头说:“没错,是啊。”
老头向背诵课文一样低头看着锅内的粥饭慢慢说到:“啊~~年轻的勇士,你能否帮我完成一个任务呢?我是来自兰枫城的守卫霍斯,十年前我被派遣到这里调查这一代神秘的沼泽。但是我在沼泽中迷失了方向,再也走不出去了。勇士,你能否帮我走出沼泽,让我再次回到充满光明的兰枫城中?如果您能帮我完成这个任务,我将会奖励您一件漂亮而实用的披风……”
我连忙喊到:“我当然愿意!”
这可是任务,我需要任务。
霍斯又叹了一口气,抓起身边的一根长矛说到:“那咱们出发吧!”
我好奇的说:“等等。”
等等?老兵霍斯看着我。
我问到:“我送你回家,你应该高兴才对,为什么自从我进屋起,您就长吁短叹呢?还有,你为什么不吃了饭再走?”
老兵霍斯无奈的摇了摇头:“待会回来吃还来得及。”
“回来?您还要回来这种破地方吗?”
“是啊!从游戏公测起,我不知道被人送回去了多少次,但是我身为一个发放这个倒霉任务的npc,每次回去得到上级的嘉奖后不得不又再次返回这里,等待着下一个玩家的到来……”
我明白了,看着这个可怜的老兵,我是在于心不忍接这个任务了。
“好吧大叔,其实我是来歇歇脚的,我并不打算接这个任务。”
“真的?”霍斯惊奇的问到。
我也学他的样子叹了口气:“你还是真是倒霉,怎么分到这么一个地方。”
霍斯说到:“还好了,比起诺尔德我算是幸运多了。”
“诺尔德?”我问到。
霍斯嘿嘿的笑了起来:“诺尔德被分到了一只史莱姆boss的肚子中,如果玩家见到boss并在半小时内打败它,诺尔德就会获救,并感激的发放给玩家奖励……这就是他的使命,我比起他是不是幸运的多呢?”
晕,还有这种事。我不禁深深的为那个叫诺尔德的人感到惋惜。
霍斯接着说:“由于玩家很少能找到那个boss,而找到的人们也没有能在半小时内击败。可怜的诺尔德到现在为止都没从boss肚子中出来一次呢,哈哈。”
太,太悲惨了。这年头,npc也不好做啊。
我坐在这间小木屋中,听着老兵霍斯谈着他们npc中的闲文趣事,还狠狠的喝掉了他两大碗粥。这才起身,准备继续打怪。
霍斯也起身送我:“额,怎么说呢?谢谢你陪我度过了一段本来无聊的时间。这件披风虽然是任务奖励,但现在就当做事我的私人礼物送给你吧。”
biu,恭喜您得到老兵的披风。
哈哈,不做任务也能得到任务奖励。我今天的运气还真不错。
老兵的披风 (蓝色布甲)
防御:9
+1敏捷
等级需要:15级。
这件披风我正好能穿,我当下批在了身上。告辞了老兵霍斯后,我再次踏上对史莱姆的战争之途。
也不知道砍了多久,天色慢慢的黑了下来。我的等级也到19级了。可恨的史莱姆,从没见它们给我爆出任何的装备,只是银币,银币。我现在可不缺钱!
… …
… …
我不缺钱,但放着钱不捡可不是我的风格。
我一边这样骂着,一边费劲的从淤泥中抠出了一枚银币。
抹去了银币上的淤泥,银币闪闪发光,我嘿嘿的傻笑着。
我已经习惯了每天跑步,跑步到那个超市买一瓶矿泉水,然后回家。
我不知道我是喜欢跑步,还是喜欢她一次又一次的问我:
“需要什么吗?”
是的,我心底默默的回答道:我要再多看你一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