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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入局

关中地区人口众多,皆为农业人口,这使得关中大米称天下米粮之最。皇宫里食的米粮都是关中米。关中富商也是多为粮商。

吴名与净瞳殊乘在马车内,不需要马夫指引,马儿自然地行进着,在这个名为清屏的关中小镇的大道上。

小镇里的民众对这辆马车是议论纷纷,因为这种样式的马车,听县令大人说,这是宫中大官的佩车。相马的看拉车的马都是西域棕血马,体型比汉中马大上一倍,据说耐力十足,日行千里来说明也绰绰有余。

“云隐的护门大阵强大到了什么程度?”吴名身上的暗色红云绣锦服是苏家人在他们临行时送的。这种苏绣是苏家最上等的,甚至都不提供给皇家,传说这种布料每年只能产百余尺。而吴名身上这件衣服,苏家人说是天下人人皆知却无人知晓其所在的天下第一绣坊七秀坊的姑娘给绣的。吴名身穿着也有感觉前些日子大战伤到的身体也有润养。

“师尊没有明确说明,只说是‘无境不得入’,我猜是对无境修为的限制,而云隐强者如云,无境之下应无敌手。”净瞳殊身上是一件与吴名同为七秀坊纺织,是一件艳红绣金纹兽锦服。这件衣服让她失去了一些之前的冷清与淡雅,在白霜般的眼帘下平添出一份高贵与雍容。她知道吴名几乎不会说及无用的事物,“你说这个是想说明些什么?”

“啧,”吴名的笑脸中可以看得出明显的赞赏,“你反应越来越快了。”说着他四处望着,撩起车厢里的茶壶。这种茶壶十分沉重,设计时就是为了让其在车厢里稳当,刻意为之。吴名往他左手心里滴出一滴茶水。

净瞳殊默默地看着。她见到吴名迅速将手中水滴甩到空中,然后继续将茶水倒出,弹出手指将水柱切成水珠。净瞳殊觉得这手速快得离谱了。

数百滴水珠如同棋谱般浮在空中,几息之后化为雾气消失。

“正如你所见,阵能使施阵者更少的消耗发挥更强大的实力,这和局是共通的。精通阵法之人,往往能设出更厉害的局,会布局的人,也同样在阵法方面有别于常人的天赋。然世间一切阵法皆可破。”

净瞳殊悄悄点头,“意思是说,付轻羽的此局我们能破?”

“恩。即便是在死局中,只要能求索,必能找出破绽,找到生路。”

吴名脱下锦服,穿上他在金陵买来的黑色便装,“在杀莫城规的时候你没能跟我一同,原因是藏龙诀修炼尚浅,会扰乱我设下的局,我也希望你能因此获得激励。而此刻我们无需隐藏。”

“那…”

净瞳殊的话被吴名的摇头截断,“你想了解的,等会付轻羽会解释清楚的。你需要的是寻找一条出逃的路线,因为莫城规的妻子李倪会来找我报仇的,她是一个成名已久的初境强者,战斗经验丰富。女人的报复是可怕的。”

“……”

“什么都别说,仔细看好我的每一个动作。蔡师生前喜说一些奇怪的话,而我喜欢做一些奇怪的事。你要更冷静一点,更理智一点。你是云隐的明,需要为云隐顾全大局,即使你在做自己的事,可人们会认为那是云隐的意志。”

吴名体内金色的纹路从黑骨长出,原本褐色的眼瞳渐渐染成象征强大与神秘的金色。

看着吴名的金色眼瞳,净瞳殊总觉得,吴名瘦弱的身体里,却是充满了强大的自信。她点点头,不再多问,“嗯。”

她第二次看到了吴名疯狂的笑意。

吴名从袖口拿出前几日马夫备的用来暗杀的金丝剥骨短剑,然后又说出了奇怪的话,“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净瞳殊知道这句话一定是蔡相说过的。

……

“小名啊,你觉得灵修什么最重要呢?”

“我觉得是命,有命才能修行,才能做想做的事。”

“小名真的很聪明啊,完全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呢。”

“嗯?恕我愚钝,我不知道你所说。”

“嘛,不用知道。现在就告诉小名,你已经是一名灵修了。”

“是吗!……是那截黑骨吗?”

“嗯。你不是问过我那截黑骨是什么东西吗?我昨晚想好了,它就叫作九死归魔神功吧。”

“你昨晚想好的?”

“诶嘿,不用在意。不过九死归魔的事情你万不可让其他人知道,神秘是一个人强大的根本。”

“好的,我已经记住了。我还记住了,神秘是一个人强大的根本。”

“小名聪明得让我难以置信啊。嗯…小名你还要记住,所有灵修都不能忘记的一句话,街边的每一个乞丐,都有可能抽出一把刀来将你杀死。”

……

强者之所以强大,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他们得势。

即使身在困局中,也能巧妙地利用各种势来化被动为主动。

清屏镇上随着即将落山的太阳,升起了袅袅清烟。此地为官道之一,对于草市管理严谨得很,所以不似他镇,自晚饭烧起,人们都该归家了,镇里变得冷清起来。

樵夫一脸疲态,涣散的眼神中有着劳作一天的厌烦,还有对家中妻儿的期待。

“唉,这位兄弟,行行好吧!”

刚路过镇上大户刘家门前,就被这个整天待在这里浑身恶臭衣衫褴褛的乞丐拉住了脚。

“去去去!”樵夫满是嫌弃地掏出几枚钱币往地上一扔,使劲地拔脚。这乞丐出手也快,拿了两枚钱币后又将樵夫脚抱住。

樵夫往衣服里掏钱,“你他娘的每天都在刘家人门前混吃混喝,这刘家每天剩饭都比我不知好到哪去,还这般与我纠缠,今天大爷我——诶,这厮别跑!”

乞丐居然抢着樵夫别在腰间的柴刀跑了,也没拾取地上剩的几个钱,樵夫追着跑了好几条街,许是山上干活累了,喘着粗气,才喃喃着说要砍死乞丐。

乞丐见樵夫没追上,停了下来。只是个樵夫的柴刀,当掉了也不定换得了樵夫给的几个钱币。

所以乞丐仔细回忆着镇里每个居民的样子,来与刚刚那黑衣樵夫做对比。可他只能皱眉,明明刚才清楚地记住了樵夫的每一个细节但现在脑海里的印象却只剩模糊。加上手上的这柄短剑。

没错,他刚刚抢来的可不是什么柴刀,而是产自大夏王朝的金丝剥骨短剑,这种短剑产量量十分稀少,乃是天下名器,堪比一些唐门暗器。

清屏镇里是不会有这么厉害的东西的。

PS:昨天没到两千呢…世界观会在下一卷慢慢论述。这一卷已经接近尾声了

还有今天不小心又错了…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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