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章 奇怪的诅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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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乌云布满天空的时候,大胡子赶着马车,终于来到了古德堡。

“哇哦,一个精灵。”

看守城门的士兵小队长吹了个口哨,用羡慕的口气说道:“大胡子,你这次可是发财了呢。”

大胡子干笑了两声,在马背上摸出两枚银币,洒脱地扔了过去:“我请大伙儿喝酒。特纳先生没个准时候,我还要先去交货,先走啦。”

小队长接了银币,笑嘻嘻地让开路。他们听到特纳先生的名字,再次看向林萨的时候,就多了一丝玩味和怜悯。

古德堡可算不上什么富足的城市,城郊仍然很多茅草屋和木棚,道路上随处都能见到衣不蔽体的流民,偶尔还有趴倒在路边荒草里的尸体。

马车颠簸了十分钟,林萨就见到了那个石屋。

方方正正的石屋,并不十分大,但是在城西郊区,却也十分容易辨认。它周围三五百米内,只有寥寥几个木棚和草垛。

石屋有一个特别醒目的烟囱,周围用粗壮的黑色木桩打了一个小院子。

大胡子从窗户的角落里摸出一把钥匙,轻松地捅开门锁,随后就拎着林萨,来到屋子里。

砰。

林萨被大胡子随手丢在墙角。

巨大的冲击力,虽然有地上垫着的厚厚皮毛抵消了不少,仍然让林萨一阵头晕眼花,浑身的骨头都像是散架了一般。

林萨皱着眉头,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作为一名精灵,他非常清楚这都是该死的灰荆棘粉的作用。

屋子里的气味很怪,却瞒不过林萨的鼻子。

那是脂粉味儿和血腥味儿的混合。

东侧的墙壁上,挂着精致的小皮鞭,规格齐全的木棒,还有许多形状诡异的铁钩和细针,显然都是特纳先生预先准备好的小玩具,看得林萨头皮发麻。

大胡子瞥了林萨一眼,把灰褐色的粗麻斗篷挂在墙上,说:“看你的表情,似乎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认命吧,灰荆棘粉至少会让你瘫软两天两夜。”

说过这句话,他就再不理会林萨,而是点燃了壁炉下面的柴火,又从旁边的橡木桶里,打了满满一大碗酒。

大胡子哼着小曲儿,一边满满喝着酒,一边在炉火上烤着两只鹅腿。

林萨躺倒在地,脑海里却是翻江倒海,不停检视自己翻盘的资本。

他其实有着水与光两种魔法潜质,这也是大部分精灵都能够感应到的魔法元素。甚至很多精灵,可以同时感知三种自然魔法元素。

要知道,在人类的魔法师之中,普遍只能感知一种魔法元素。

作为一个热爱大自然,生活平和,在族中还仅仅是个少年的精灵,林萨发现他已经熟练背诵了数部的精灵史诗,其中有数十位精灵王和精灵英雄的伟大事迹。史诗里面也称,精灵族拥有最高深、最精妙的魔法和战技。

但是,他自己竟然从来没有习练过任何一种,也未见过任何一种。

精灵族的传统,除非是从小被森林女神选为精灵王的护卫,根本就不会专门修炼魔法和武技。

他们习惯把时间放在伟大的艺术方面。

比如,浇花。

至于魔法,反正活到一百岁的时候,最差的精灵都会超过绝大部分的人类。

“该死!”

林萨暗骂。

这么好的天赋,却因为没有刻意修炼过,导致他现在只有2级魔法能力,在人类社会也就是相当于个魔法学徒。仅仅是自然生长,天天吃饭、喝水、睡觉就能够获得魔法学徒的水平,这肯定已经让许多人类嫉妒得要死,但对于此时的林萨,却是没什么用处。

至于战技,林萨更是一无所有,他现在的身体强度,也就是比正常人类还要稍微弱一点,那是精灵族超乎寻常的灵巧和迅捷带来的短板。

2级的魔法能力,就是魔法学徒。到底有个怎么样的杀伤力呢?

林萨大概可以使用水球术和光照术,而且也已经摆脱了戏法的层面,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魔法。

但是要想在这种情况下翻盘,明显是痴心妄想。他现在的魔法,用来洗脸或者照明都不错,用来战斗,可以说毫无益处。

更别说,在灰荆棘粉的作用下,他根本调动不了多少精神力。

“这是什么?”

林萨习内视精神之海的时候,却是发现一个燃烧着灰色火焰的光球悬浮在那里。

穷尽了所有的记忆,他确定精灵的记忆中,根本没有这个光球。

“难道是跟我一起穿越来的?”

林萨只能大致猜测一下这光球的来历,但却能够从精灵原有的认知中,确定这光球是个什么东西?那些诡异的灰色火焰和其中明灭隐现的神文,百分百是一种不知名的强大诅咒。

或许是感觉到林萨的注意力,这光球一阵颤动,分出了一道白色光气,蔓延全身。

“什么情况?”

林萨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在精灵原有的记忆中,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白色光气照彻之下,林萨顿时感觉到一阵舒爽,就像是深冬僵冷的身体,突然来到了一个炉火旺盛的温暖房间。

灰荆棘粉的药力,竟然慢慢消失了,连身体的力量似乎都大了些。

“这……也算是诅咒?”林萨对于精灵遗留下来的知识充满怀疑。

恐怕,森林女神的祝福,也不见得有更好的效果。

这突如其来的神迹,让林萨重新燃起了斗志。

看着正专心烤着鹅腿的大胡子,林萨评估着对方的战力。

他估算的依据,加上来自于精灵原本贫乏的人类社会知识。

一般情况下,这种老佣兵,至少都是精通某种战技或武器的战士。作为一个佣兵,没有实力的话,基本上活不过两年就去见圣神了。

大胡子身上那剑痕斑驳的皮甲,让他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佣兵初哥。

“看什么看,小鬼。”

大胡子感觉到林萨注视的目光,转头吼了一句,笑骂:“等你得了特纳先生的宠幸,说不定还要感谢我呢。你最好直接把最拿手的本事先拿出来,他可不是一个有耐心的家伙。哈哈哈……”

林萨轻轻低头,他没有在意大胡子的嘲笑,却是为大胡子的机警感到心焦。

仅仅是自己注视了两眼,大胡子就生出了感应,这家伙要比看起来难对付的多。

或许,他那粗矿的酒鬼形象,根本就是一个伪装。

压在身下的右手,暗暗握起拳头,他必须下决心,放手一搏了。

他并不想等特纳先生到来,那是一个完全未知的危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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