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震动京城,商业贿赂第一贪(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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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电子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对温梦杰而言,他掌握着上亿元的采购大权,而且供货方多如牛毛,买方市场却很少,尤其像温梦杰这样的实权人物,更是众多供货商公关的目标。

电子产品销售一般都是先签合同,供货后再付款。供货商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卖完设备和软件,再千辛万苦地想方设法及时收回货款,加上此后的设备维修、软件升级、售后服务、新项目开发,对供货商来说都意味着巨大的商机。所以,谁能够巴结温梦杰这个实权人物,也就意味着财源滚滚。

但是,供货商们只把温梦杰当作一个机关处长,却低估了温梦杰的专业天才,因为每份订单背后有多少利润他都能估算得非常准确。而从中索要多少回扣以及索要的时机,温梦杰也掌握得非常精确。

作为银行系统一名中层管理人员,温梦杰的收入应该说是不算低的,仅住房一项,他就曾分到了两套住房。但车房俱备的小康安逸生活,并没让温梦杰感到满足。对金钱没有克制的贪婪与渴望,让温梦杰的道德防线完全崩溃。怎样利用手中权利为自己多捞钱,成了温梦杰梦寐以求的大业务,这位电脑天才很快就成了一个贪得无厌的敛财高手。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为拿到一张订单,许多供货商往往不择手段,而那些手握采购审核大权的人借此轻松捞一笔,这就是采购之外的潜规则。这种行业回扣,一方是巴不得送,一方是巴不得要,两个巴掌一拍即合。

温梦杰自己开过公司,自然明白如何收取回扣才不露痕迹。而且,温梦杰很不屑于要个十万八万的零花钱,他出手从来都是大手笔,而且操作起来也足见其智商之高。

1998年温梦杰当上科技处长,大权在握后,为了给自己索要的回扣提供一个存钱的“保险柜”,他立即让自己的侄子在南方证券北京方庄营业部开设账户,其后温梦杰将索取的回扣陆续存入这个账号。后来为掩人耳目,温梦杰还让侄子用一个吴姓同学身份证开了一个活期账户,将从营业部账户中兑现的现金存进该账户,再转入其他账户。如此一来,温梦杰建立了一个颇为隐蔽的回扣转移渠道,赃款几经转手后就没有了痕迹,为他日后大肆收受商业贿赂打下了屏障。

1999年初,走马上任不久的温梦杰开始施展索贿拳脚。在北京农行与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后不久,温梦杰就主动打电话给这家公司的老总,在一两句似是而非的客套话之后,那位老总明白了温梦杰的意思:他要这个项目利润的三分之二!

简直是敲竹杠啊!第一次合作竟敢如此张开鲸吞之口,那位久经商场的经理也觉得罕逢对手,他为难地说:“这个项目我们本身也没赚多少钱啊,再说,我们拿出几十万给您,公司做账也有困难啊!”

温梦杰很讲究策略,他不紧不慢地开导说:“你把眼光放远一点嘛,这件事情你答应了呢,我们就是朋友,合同款会很痛快地给你打过来,以后农行有的是业务给你做。”

温梦杰甚至点拨那位老总说:“发票的事情没有关系,我可以找一家公司签一个分包合同,让另外一家公司开可以做账的发票。”

为了顺利拿到钱,温梦杰甚至以非常同情的口吻说:“回扣款可以在我们付给你合同款之后给我,而且可以按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次给付。”

眼见大权在握的温梦杰如此善解人意,再不答应实在就是榆木疙瘩了,无奈之下,那位经理只好乖乖拿出了他们三分之二的利润。很快,一张40万元的转账支票顺利地转入温梦杰侄子开设的账户中。

而这只是温梦杰的小试牛刀。

此后,温梦杰受贿的全是上百万元的大手笔。用类似的方式,在温梦杰的威逼利诱下,一个个业务单位的一笔笔回扣款流进了他个人的腰包。在被温梦杰敲过竹杠的公司中,甚至还包括国内赫赫有名的大公司。

在事发后法院认定的温梦杰收受商业贿赂事实主要如下:1999年月至004年月期间,温梦杰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信息电脑中心主任、总经理、科技处处长及北京金信思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主管本单位电子化设备及软件采购、审核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向业务关系单位索取钱款,其中向北京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索取人民币55。5万余元;向北京德派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索取人民币79。8万余元;向北京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索取人民币00。5万元;向北京康达联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索取人民币7。78万余元。索取款项共计人民币107万余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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